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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體記者 蒲曉磊 實習生 王 蓉
一周前,來自江蘇揚州的高中生張榕結束了為期12天的美國暑假遊學回到國內。
「你知道嗎?第一天,老師讓我們畫了一節課的迷宮,然後就沒活動了!第二天,老師發給我們一張試卷,題目是英文,看不懂,老師也不講,連答案都沒說。」張榕這樣對《法制日報》記者吐槽自己的暑假遊學經歷。
「假期遊學在給中小學生開闊眼界、提升能力等益處的同時,也因為遊而不學、價格虛高、安全難以保障等問題而飽受詬病。」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說,究其原因,在於大陸缺少明確的法律規定,導致機構準入門檻、遊學內容、法律責任等方面缺少規範。
全國人大代表、遼寧省遼陽市第一高級中學教師王家娟認為,參加假期遊學的學生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遊而不學、安全難以保障等問題不僅會給他們的身心健康帶來威脅,相關遊學機構不誠信的行事風格還會影響到學生的價值觀,這對於他們的成長是很不利的。
「假期遊學的對象基本上都是未成年人,建議在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時對遊學市場進行規範,對開展遊學業務的機構在準入門檻、安全保障義務、遊學行程安排等方面作出規定,對監管部門在事前審批、事中監管、職責劃分等方面作出規定,同時還要明確各個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通過完善法律,為未成年人成長打造一個安全、誠信、健康的遊學環境。」王家娟說。
遊而不學——遊學質量難保證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學生會在假期參加海內外遊學實地體驗活動,遊學對象已經從高中生蔓延至小學生。
然而,本應是遊學並重、以學為主的遊學活動,大多只是遊而不學。
「這次遊學是在某知名教育機構報名的,主打沉浸式英語教學,光報名費就花了4萬多元,可是兒子回來後英語一點長進都沒有。一共就上了3天課,課程內容還都是敷衍了事。」張榕的母親趙女士告訴記者。
「報名之前,教育機構承諾12天行程中有一半的時間會在美國的知名大學上課,可實際上只有3天,其餘時間不是去景點就是去商場購物。」趙女士說。
遊而不學的情況,在國內同樣存在。
今年暑假,來自廣西南寧的初中生韓晶參加了學校組織的北京遊學夏令營活動,「老師帶我們逛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本來說是要在里面上課的,但臨時取消了」。
劉俊海指出,消費者交的錢很多,學到的知識卻有限,這種只遊不學的形式,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由於相關法律法規中對遊和學的比例、遊學行程等缺少具體規定,遊學產品的設計缺少制度規範,導致一些遊學機構經常打著學習的旗號,把遊學變成一場昂貴的遊山玩水和消費購物之旅。
虛而不實——價格方面存貓膩
最近,一篇名為《月薪五萬,養不起一個孩子》的文章刷爆朋友圈,文章中提到,一次NASA出國遊學的活動費用高達37800元。 實際上,據記者在某購票平台查詢,美國NASA休斯頓太空中心的一張門票不到200元。
記者了解到,無論是教育培訓機構還是旅行社,它們的遊學產品基本與旅遊產品無異,但價格卻遠遠高於後者。某旅遊平台發布的報告顯示,國外暑假遊學費用單人次平均在3萬元左右,國內的遊學費用單人次平均在5000元左右。據相關人士透露,遊學團的毛利最高能達到40%。
遊學項目中一般都包括參觀名校,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這些名校都會免費對外開放,在學校官網進行申請之後,還會有志願者前來講解。
記者在史丹佛大學官網上看到,其校園遊覽介紹欄目具體說明了參觀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且已註明全是免費。然而,這些卻都被遊學機構當作收費的一部分。
機票與住宿是遊學中的支出大頭,也是遊學中貓膩最多的地方。遊學機構以正常機票價格做預算,實際卻提前預訂打折機票或者轉機的廉價航班,從中賺取差價;住宿方面,遊學機構以美國正常賓館價格進行報價,卻經常低價租用當地學生宿舍,以此賺取最大利潤。
學生一旦登上飛機,就只能聽從遊學機構制定的行程安排,沒有自己選擇的餘地,家長也鞭長莫及。
事故多發——安全方面存隱患
在張榕遊學期間,最讓趙女士擔心的還是安全問題,「一共有40多人,卻只有兩名帶隊老師,之前說好的醫護人員,兒子在跟我微信聊天時說根本沒有看見,但那時候知道也沒辦法退票了」。
趙女士的擔心,並非杞人憂天。
2016年,南京外國語學校遊學團在美國加州遭遇車禍,一名13歲的學生死亡;2017年,參加美國遊學夏令營的高中生王斌(音)在抵達露營地不久後溺水身亡;2018年,12歲女雙胞胎在參加某公司組織的遊學時被教練猥褻……近年來,關於假期遊學中的安全問題屢見報端。
「家長不陪同就意味著監護人不在,孩子作為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等如何得到保障,這是必須重視的問題。」劉俊海說。
毫無疑問,年齡越小,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危險預判能力也越低。在國外,如果沒有家長陪同,英美等國家參加遊學的最低年齡是8歲,而據相關報告顯示,大陸2018年獨自參加國外遊學的學生中,最小年齡僅為5歲。
不僅如此,良莠不齊的遊學機構,也讓學生的安全很難得到保障。目前,遊學項目的承辦方一般分為四種:旅行社、教育培訓機構、學校、學校與旅行社合作。但是,由於大陸遊學行業市場不規範,門檻極低,無論是否具備開展遊學業務的條件,個人和企業都會借機進入市場渾水摸魚。
劉俊海認為,大陸應在法律法規中出台相關規定,限制參加遊學兒童的年齡。同時,設立相應的市場準入門檻。特別是針對安全方面,明確對保險、醫護人員配備等細節作出規定。
「我更傾向於中小學與大學開展合作,利用假期時間,中小學組織學生到大學去遊學,由雙方共同安排遊學的項目,相比市場上相關機構,學校在學生安全、知識培養等方面,無疑更加專業也更讓人放心。」王家娟說。
監管不夠——亟需法律來明確
目前,遊學行業在大陸還處於發展初期,但已經呈現出蓬勃發展的勢頭。據《2019泛遊學與營地教育白皮書》估算,根據均價結合用戶規模保守可能,2018年市場規模或在946億元水平。隨著用戶規模的擴大,泛遊學與營地教育市場規模或會保持20%以上水平的增長率逐年快速上升。
然而,面對如此火爆的遊學市場,相關的行業規範和部門監管卻仍然處於空白狀態,遊學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學生安全等都得不到根本上的保障。
「從承辦機構的組成來看,遊學市場處於旅遊與教育培訓之間的交叉地帶,屬於灰色地帶。教育部門、旅遊部門、工商部門誰都可以管,誰也都可以不管。一旦發生問題,就可能出現問責難、追責難的情況。」王家娟說。
王家娟認為,立法要堅持問題導向,要對社會上人們關注的問題作出回應,據此,建議在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時,對遊學問題作出規定,包括明確相關部門監管範圍和監管職責、對遊學機構市場準入門檻、遊學中的課程設置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劉俊海指出,應當在法律中對遊學產品的概念、範圍等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明晰各部門在市場監管當中的權責,消除監管盲區,鑄造監管合力。
「鑒於目前國內教育旅遊市場正處於重發展輕規範、重創新輕誠信、重快捷輕安全、重效率輕公平的野蠻生長階段,大陸應當建立失信制裁名單制度,凡是有違反規定的學校及培訓機構,就要列入黑名單,讓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提高失信成本,降低失信收益。」劉俊海說。
「遊學市場的目標群體基本上是中小學生,我們既要為孩子提供優質的遊學產品,也要確保他們的權益得到維護。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因噎廢食。因此,為確保遊學市場的健康發展,法律的規範必不可少。對於孩子的保護,無論怎樣強調都不為過。」王家娟說。
>暑期遊學火爆背後存隱憂產品質量人身安全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