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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日前發布公告,決定對從部分國家獲得Juris Doctor學位的認證辦法做出調整,包括:
將從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獲得的JD證書中文名稱統一調整為「職業法律文憑」;
JD認證書中除了對學生入學條件、學業年限和升學途徑等情況進行寫實性表述外,將美國和澳大利亞JD證書的學歷層次明確表述為碩士層次,將加拿大JD證書的學歷層次明確表述為學士層次。
根據美國律師協會定義,J.D.是法學院授予的「法學第一專業學位」(the first professional degree in law),並不要求提交畢業論文(dissertation)。
美國法學院不設本科學位,而是從研究生階段起步。學制3年的J.D.是大多數法學生獲得的第一個法律學位,也是參加律師資格考試的基礎。申請J.D.需要有LSAT成績,以及一個任意學科的本科學位。
除J.D.外,美國法學院還開設「法學碩士」(LLM,Master of Laws)與「法律科學博士」(S.J.D. 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學位,其中前者學制為1年;後者學術性較強,申請者需要J.D.或LLM學位。
加拿大此前存在授予本科生的「法學學士」(LLB)學位,近年來則陸續被J.D.學位取代,唯一例外的是麥吉爾大學(McGill University)。但不同於美國,J.D.在加拿大依然被認證為學士學位。
>留學生注意了:JD不是博士!美澳學歷認證碩士,加拿大學歷認證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