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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每日郵報》、CNN等多個外媒報導,近期有一個比較奇葩的新聞,那就是巴塞隆納市通過了一項會議決定,正式頒布新法律:以後所有的女性,可以享有和男性一樣的權利,無論是在室內泳池還是在室外泳池,女性都可以憑借著自己的意願,和男性一樣裸露上半身(裸胸),可以不穿比基尼!
很多網友表示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還有的網友表示這是福利吧?更有很多人紛紛表示又要騙我去巴塞隆納了?本來隨著炎熱的夏天到來,泳池就成了人們的避暑勝地,但是在去年有一個運動組織Mugrons Lliures就提起了一個訴訟,大概的意思是很多泳池包括體育場所,都有明確的著裝要求,而且很多地方的標準大相徑庭,甚至還根據性別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標準,這是非常嚴重的雙標,不同的要求就代表著不平等,不一樣的要求就是所謂的歧視,就是男女不平等,於是這個組織就這個提起了這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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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巴塞隆納行動了,並且通過議會決定,所有的女性可以和男性一樣,遊泳的時候只穿泳褲,並且推出新法律,只穿泳褲的女性同樣可以出入任何場所,包括公共泳池和私人泳池,如果遭到了阻攔那麼就是歧視,還會受到罰款處罰
不過這個「規則」從早不是從巴塞隆納開始的,而是來源於瑞典,六年前,曾經有兩名年輕女子在瑞典一家休閒中心遊泳時,因為兩名女孩子沒有穿比基尼的上半身,工作人員根據規定要求她們遮擋上身,不過兩名女子拒絕,之後她們便被請出了泳池,那麼很多人都知道,瑞典是個「女權」國家,女性在瑞典的地位很高,之後瑞典的女性就開始了抗議,主要的「要求」就是男女平等,希望能夠得到在泳池穿比基尼的權利,這個運動別稱作「裸胸運動」
而這次「運動」的核心就是男女平等,女性認為她們應該擁有和男性一樣的權利,如果男性可以赤裸上身,那麼她們也可以,如果她們必須穿上比基尼,那麼男人也必須穿上比基尼,道理是這個道理沒錯,但還是感覺有些怪怪的!她們不僅需要同樣赤裸的權利,還想開設男女共用的廁所!當然有讚同就有反對,總是有A面B面的,這樣的女權運動可能有點「過」,很多理性的人就認為,這樣的運動可能會對下一代有所影響,出現性別模糊的情況,不過巴塞隆納已經吃了螃蟹,就看看是人滿為患,還是毫無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