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我才發現,曖昧倒過來讀是「沒愛」。
所謂的曖昧就是,他知道你喜歡他,他不放你走,也不讓你留下來,從來都沒有給你一個真正的身份去愛他。
小妮對我說,她喜歡她的一個異性朋友,她覺得他應該也喜歡她吧,因為他們兩個在一起,做了情侶之間該做的事,他們一起吃飯一起看電影,時不時還上演摸頭殺,讓她覺得好甜。
小妮經常想著和他的未來,想著和他住在一起,她想,他們兩個以後一定很恩愛吧。
可是,讓小妮困惑的是,他們現在到底是朋友關係,還是戀人關係,好像他還沒有正式的向小妮告白。但他心裡清楚小妮喜歡他。他給小妮的感覺是他也喜歡小妮。
有次,小妮和他一起出去吃飯的時候,碰到了他的一個男生,男生問他小妮是誰是不是他閃光,他說只是一個關係很好的朋友而已。那一刻,小妮徹底心碎了。
這一段感情,不明不白的開始,莫名其妙的結束。也許,他只是曖昧成癮,而你,卻走了心。
從那次以後,他每次約小妮,小妮都婉拒了。小妮對他說:「你既然只把我當朋友,就沒必要和我走得太近了,很多親密的事只有情侶才合適做,如果你喜歡我,就給我一個告白,不喜歡,就別總來找我了。」
最後,他還真的沒有再聯絡小妮了,偶爾見面打個照顧,表示我和你認識過。曖昧的結局就是這樣的不歡而散了。
說實話,我也很討厭那種,明明喜歡你,卻表達得不清不楚,口口聲聲說是為你好,卻連一個表白都不給,愛情也是需要儀式感的,愛我就清清楚楚的說愛我,不想在一起的話就不要曖昧。
他和你曖昧的時候,你覺得他是個暖男,當你發現他也和其他人在曖昧的時候,才發現他是一個中央空調,身邊有很多的女生。喜歡曖昧的人和中央空調差不多。
愛請愛得乾淨,
在一起就給對方一個身份,
曖昧不清只會不歡而散。
(文/情感小肥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