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農村,家里姊妹三個,我是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 因為出生在農村這種重男輕女比較嚴重的地方,從小到大不管我還是我的小妹,都像一個陪襯,像是小丫鬟一樣在家洗衣做飯,農忙的時候還要下地插秧拔草,而我的弟弟都已經上高中了,都不知道我家田地具體在哪。 因為家里比較窮,我初中畢業就很早的下學,去工廠打工,每個月拿著兩千多塊錢的薪水,還要寄回家一部分,供我的弟弟妹妹上學。 前幾年妹妹和弟弟都考上了一本大學。因為我父母的頑固思想,總認為女生讀書沒什麼用,最後還是嫁出去。最後只讓弟弟繼續上大學。 妹妹當時氣不過,就獨自跑去上海打工,剛走那兩年,基本上都快跟家斷了聯絡,每個月除了跟我報個平安外,很少再跟家里人聯絡。最近兩年妹妹也長大了許多,也開始主動和家里人聯絡,但是也僅限逢年過節,其實我心裡明白,妹妹還是怪父母。 我二十四歲那年,弟弟剛好上大二。父母為了給弟弟未來鋪好路,不惜拿我的婚姻來成全弟弟。 那年我父母為了多要點彩禮錢,不管男方人怎麼樣,家庭背景怎麼樣,只要願意多出彩禮錢,就同意把我嫁出去。那段時間我想過反抗,也想過想妹妹那樣脫離這個家。但是我還是留了下來,我不知道是因為自己的良知還是對這個家僅存的一點感恩。 最後我的父母把我嫁給了一個二十八歲的二婚男人,他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家庭條件還不錯,還帶著一個一歲多的小女生。 這場婚姻我沒有反對,或者說是我就算反對也不會有什麼用,我的父母已經完全替我做主了,已經答應了媒人,連訂婚錢都收了。我的婚姻就這樣完美的繞過了我,好像以前都和我無關一樣。 那年年底,我被父母以三十八萬的價格賣了出去。出嫁的那天我帶著我自己都看不下的嫁妝去了男方家,那天我沒有哭,心裡也沒多大的波瀾,我只是覺得自己的人生很悲涼。 結婚那天晚上,他喝的醉醺醺的來到床邊,深深的看著我說了這麼一段話。 「李文文,我知道你不喜歡我,我也知道你之所以能嫁給我都是因為你父母需要那筆錢,我更知道我們的婚姻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磨合,甚至都得不到你的認可,但是我不後悔,我已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了,到我這個年紀我已經不奢求什麼美滿了,我只喜歡好好經營這個家,好好愛你和孩子,讓他們快樂的成長,我想給我們的孩子一個溫暖的家。」 那天他並沒有和我同房,而是抱了一床被子在打地鋪,用他的話說,我不忍可他,他就永遠不會碰我。 那天晚上我一晚沒睡,那天晚上我很久很久沒有留下的淚水第一次決堤了,那天晚上我看著在地上熟睡的他又一次的笑了。 如今我和他結婚已經一年多了,現在已經懷了他的孩子,他對我很好,他的父母對我也很好,就連那個跟我沒什麼血緣關係的女兒也很依賴我,當然我也很喜歡她,把她當做自己的女兒。 隨著預產期的臨近,我希望能再給他添一個兒子,我知道不管是他還是他的父母都希望我懷的是一個男孩,雖然他口口聲聲說男孩女孩都一樣,但是我能從他的眼神中看出來自己的兒子的喜愛。 或者這就是我們那代人的思想吧,或者這就是相對偏僻農村的思想吧,我不想去改變什麼,我只希望在我的家里,我們的女兒不會受到像我一樣的待遇,這樣就足夠了。 (圖片來於網路,與文章無關,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