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不能去表白。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男女之間的交往是一種事實而非承諾。
就像是在打牌,你翻開底牌給他看,用明牌就很難打贏了。所以沒有必要去爭取名分上的男閃光關係。
其次,女生同樣有征服欲,容易得到的東西任何人都不會珍惜。
女生還沒有展示多少魅力,還沒有在兩人關係中過多的投資,還沒有對你的價值所吸引,你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這送上門的菜,有幾個人喜歡呢?
就像商場里的一雙皮鞋,女生根本就不知道其中的價值,沒有被這雙鞋所吸引,你就開始追著賣給人家,在人家不接受的情況下,非要強送,錢都不要,興許還要倒貼錢,別說女生,你會要這雙鞋子嗎?不容易得到的才會被人所重視,不僅僅是鞋子,包括做人家男朋友。
第三,表白是一種不平等交換。
讓人家做閃光,而你卻沒有她需要價值的,或者是你不能支付的相應的對價。等於是你想要向她要東西,而當你顯示不出你的高價值,你就是像付不出錢,還想買東西的人,那是不可能買到東西的。
所以她會厭惡你,因為你的要求不合理。
第四、表白喪失了主動權。
表白後你把主動權交給了別人,自己處在膠著等待的過程中,往往,人家女生不願意和你做戀人,又不願傷害你,只能給你發好人卡,其實好人卡是你自己索取
的。你不表白,人家怎麼去拒絕你,你不說出來,她有什麼機會給你發好人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