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例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一個女孩的自述,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談一段正常的戀愛,所以發文向廣大網友征詢意見。根據女孩自述,她剛結束高中生活,馬上就要開始豐富精彩的大學生活了。但在高考結束的那個暑假,發生了困擾她至今的一件事。女孩高中三年,一直暗戀班上一個成就平平,但長相帥氣,說話痞痞的,喜歡對女生惡作劇的男生。女孩生性內向,喜歡安靜,不善表達。三年來,她一直隱藏自己對那個男生的喜歡,不敢說出口。直到謝謝畢業留言時,她假借讓班級每個人都寫留言的機會,遞給那個男孩子留言紙和額外的一封信。信裡女孩很委婉的表達了自己克制的感情,並真誠的祝福了男生有個很好的未來。男孩給女孩寫了留言紙,寥寥數語,沒有多餘的感情信號。女孩也釋然了,下決心結束這個單向暗戀。畢業晚會上,大家聚餐結束後,男孩主動搭訕女孩,邀請女孩一起去唱歌,女孩心裡小鹿亂撞,心想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和喜歡的男孩一起玩了,就痛快地答應了。沒成想,去唱歌的只有男孩和女孩兩個人,到了ktv ,男孩又點了酒,意亂情迷,酒精作用下,男孩不顧女孩的反對,強姦了女孩。女孩哭著跑了,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男孩半夜酒醒後,趕快給女孩打電話,並解釋說,自己喜歡女孩很久了,想要女孩當他女朋友。然後就是一通甜言蜜語。女孩為了減少內心的煎熬,試圖說服自己,和男孩建立男女朋友關係。但兩個人男女朋友關係維持不久,男孩對女孩越來越冷淡,甚至提出了分手。女孩覺得自己已經是男孩的人了,現在男孩不要自己了,她不知道自己何去何從,陷入憂鬱情緒不能自拔。為了尋求一個情緒的釋放出口,發文求助。

二、雪兒談情
從情理上講,很明顯,男孩對女孩的感情並不是真心的。男孩知道女孩對自己有好感,所以斷定如果對女孩採取了過激的舉動,只需要花言巧語就可以哄騙過關。女孩因為自身的簡單善良,受到了無法彌補的情感傷害。從某個角度上講,男孩學習成就平平,喜歡到處撩人,女孩應該事先對男孩的品行有個預判,但由於女孩的閱歷尚淺,無法很好的規避風險。男孩對女孩造成了情感傷害,已經是既定的事實,考慮到及時止損,女孩和男孩分手是最佳選擇。女孩的人生才剛剛開始,為了這樣一個男孩搭上自己對未來的期待,很不值得,希望女孩能夠做好心理療愈,盡快走出來,向前看。必要時可以求助專業的心理醫生。
三、雪兒說法
從法律上講,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認定是否構成強姦罪,以是否違反女性意志為準。根據女孩的表述,男孩和女孩發生性關係時,明顯違反了女孩的意志,並採用暴力手段壓制女孩完成性侵。男孩構成強姦罪。盡管男孩性侵女孩後,和女孩以男女朋友關係相處了一段時間,但不影響男孩構成強姦罪的事實。女孩當時遭受侵害後,就應當及時報警,保存證據,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但太多女孩缺失性安全方面的教育,覺得這種事情難以啟齒,甚至產生很強烈的羞恥感,導致很多犯罪事實被掩蓋。父母應當對子女加強性安全方面的教育,讓孩子從小學會正確對待性知識,只有掌握更多,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
關註雪兒,每天學點法律小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