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很多人認為中年再婚就是搭個夥過日子,兩個人之前根本沒有什麼愛情。其實不是,不管什麼時候結婚,愛情始終應該放在第一位,沒有愛的婚姻就像是沒血沒肉的空軀殼,沒有了溫度,自然是「活」不長久。
青年時期的愛情轟轟烈烈,中年時期的愛情綿綿柔長。年輕的時候嘗試愛,中年的時候更懂愛,幸福或許來得有點晚,但是只要你願意相信,幸福就從來不會缺席。
45歲的楊女士:我和他雖然都是二婚,但是也是有感情才決定在一起的,我不是想找個伴陪我度過後半生,我還是相信愛情的,相信兩情相悅、相濡以沫的愛情。
但是他家裡從不承認我這個女主人,伺候他一家老小三年,花光了十幾萬的積蓄,結果他女兒還想把她小孩扔給我照顧,我終於忍無可忍,氣著說:「不叫‘媽’可以,做保姆可以,帶小孩也可以,每月給我3萬薪水。」
三年前,他來到重慶出差,每天都會來我的飯店吃飯,這一來就是好幾個月。我漸漸注意到我們店的這位貴客,後來只要他一來我都會親自招待。這才慢慢地開始聊了起來。
他說他是四川人,因為這邊工程的原因,所以要在重慶呆三個月,白天比較忙,正好小店離他住的地方比較近,所以每天都來。看他身強體壯的樣子,我還囑咐廚子把他的菜給他加量。
他也是明眼人,能看出來,付錢的時候總是多轉5元10元的。我瞧著這人是個老實人,有時候比較晚了,見店裡也只剩他一人的時候會和他聊聊天。
我:「這天兒可真熱,你老家是哪裡的,估計沒有這麼熱吧,重慶可是出了名的火城。不過聽你口音,應該也離得不遠。」
他:「我老家四川的,雖離得不遠,但是重慶確實更熱一些。」
我:「你應該40歲左右的樣子吧。」
他:「我今年43歲,家裡三個孩子,她媽走得早,還好大女兒已經成家了,剩下兩個也能自己掙錢養活自己。」
聽他這麼說,我馬上收起了笑容,頓時言語凝噎了。不過我還是厚著臉皮繼續問了下去。
「沒想過再找一個?」
他呵呵地笑了,說:「我不勉強,這還得靠緣分啊。」
我也笑了,說:「是呀,是呀,老天爺都說不準的事,這誰又能說得清。吃完早點回去吧,我們也快關門了。」正在吃面的他抬起頭看著我,笑著點了點頭,示意了一下。等他吃完面離開,我們就收拾打烊了。
那晚回到家,我想起了我老公,他和我老公一樣大,比我大一歲。我老公是十年前出車禍死的,我們有一個兒子,已經結婚兩年了,也沒和我生活在一起,在他工作的地方定居。這麼些年,剛開始也有不少人給我介紹過,慢慢地年紀大了,介紹的人也少了。
我一直相信,人各有命,一切都是緣分,所以感情的事也不會去強求。接下來的日子,他還是每天都來,我們聊得更多了。
慢慢地,他開始早問候,晚問候,雖然只是噓寒問暖,但是這麼多年,包括我親兒子都沒有這麼關心我,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暖意。
這人情世故,你來我往,都活到這把歲數了,也明白了很多道理,縱然不會胡思亂想,不過還是禮貌性地回覆了。
再後來,他不僅晚上到我店裡找我聊,白天找我聊天的次數也越來越多。我能感覺得到他對我的意思,雖不比年輕人,表達感情的方式那麼直接,但是從他的問候和關心當中,我感受到了真誠和真心。
我承認,我動心了。中年人的感情似乎不需要隆重的儀式,只需要簡單的一句:「你願意和我重新組建一個新的家庭嗎?」,他終於說出來了,我既害怕未知又期望未來,最終我還是給了肯定的答復。
我是相信愛情的,也願意為了愛情付出一切。
後來,經過我們的商量,我關掉了飯店,跟他去了他老家生活。我們沒有婚姻,沒有任何儀式,甚至連親朋好友的聚餐都沒有,我們只是各自通知了自家的老人(父母),然後就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
原本以為,雖說是再嫁,但是嫁給對自己好的男人就會幸福地過一輩子。可是後來我才意識到,不管是早婚、晚婚、還是再婚,嫁人不能只看你嫁的人,不管什麼時候結婚,還是得多考慮一下他的家庭。
雖然他的父母並沒有阻擋我們領證,但是到了他家,他的父母和子女都不喜歡我。公公到還好,特別是婆婆和他的兒女,從來不給我好臉色。進門當天就給我立了三條規矩:
一、家裡的一切家務都由我來做,我要伺候這一家老小。
二、過年過節,或者平時家裡有客人來,我不得上飯桌和他們一起吃飯。
三、他的女兒和兒子不會叫我「媽媽」,兒女的孩子也不能叫我「奶奶」。
我一聽,這是完全沒把我當成一家人呀。我給老公說了,誰知老公在這個家裡其實就是個軟柿子,除了我,誰都可以捏。
老公說:「我對你的好是真心的,我是真的想和你一起好好的過日子,這些也不是什麼大事,你就忍忍吧。」
我心想:我這人也不是什麼惡毒的繼母,他們不承認我,無非是惦記那位死去的女主人,說起來也算是有情有義的一家子。所以我也就忍了。
自從嫁到他家,他的三個孩子總是找我要錢,大女兒一會兒說買車,小兒子一會兒說想開店。雖說我已經嫁給我老公,但是我們各自的財產都還是自己在保管,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也從來不花他的錢。
我給他們說讓他們找他爸拿錢,他們說既然我已經嫁給了我老公,理應為這個家而付出,這個錢自然是該拿的。
這前前後後,我拿出去的錢怎麼也得有十幾萬了,我已經快把我這些年存下的積蓄花光了。他女兒結婚的時候就已經懷孕了,女婿常年在外地工作,懷孕期間也都是我在照顧,她想吃什麼,這個家缺什麼,都是我拿我多年的積蓄給她買的。
眼看就要臨盆,我說去準備點小孩子的東西,就等著孫子出生了,我話音剛落,這女兒就不樂意了,說:「誰說他是你孫子,之前就說好的,小孩子不會叫你‘奶奶’,不過這小孩還是要你帶的。」
我一聽,反駁道:「既然不承認是我孫子,也不讓孩子叫我‘奶奶’,那為什麼又讓我給你帶小孩?」她白著眼說:「你嫁到了我家,這些就是你該做的。」大女兒盛氣凌人的樣子真的氣到我了。
我一想,這讓我帶孩子,那孩子的花費誰來承擔,之前照顧他女兒花的錢,他女兒隻字不提,每次我說起給錢的時候,她就說:「這又不是多大的錢,你付就付了唄。」萬一我帶孩子還不拿錢怎麼辦。
於是,我當即說出:「不叫‘媽’可以,做保姆可以,帶小孩也可以,每月給我3萬薪水。」這女兒一聽,當場就急了,鬼哭狼嚎的,說我把她氣得肚子疼,吵著要進醫院。
結語:
假如她把我當作一家人,我也不會說出這樣的話。我無非就是想要他家人的認可,我既然都嫁到了這個家,自然會為這個家盡心盡力。
做孩子的應該體諒父母,父親要是真的想和她過一輩子,兩個人互相照顧,支持這場婚姻何嘗不是孝順父親的一種方式。
有偏見很正常,但是切勿因為偏見而丟失了本心,作為一家人,講條件不是化解矛盾最好的方式。只有大家心平氣和地溝通,才會贏得更多的相互理解,體諒和包容是一個幸福的家庭不可缺少的東西。
多一分真心,多一分理解,自然多了許多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