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王女士的故事
導語:我們都知道,現今年輕人結婚,婚房是必備的,有的是男方人出資全款購買,也有的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首付,夫妻二人婚後共同還貸。
但不管是什麼樣的出資方式,離婚都要對婚內財產進行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都對婚前財產和婚內財產分割都有一個明確的界定,都能做到公平公正。
但今天故事裡的一對夫妻,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卻讓男方父母非常不滿意,並向女方討要購房款,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王女士前陣子和前夫離婚了,前夫淨身出戶,這時前公婆一家不樂意了,跑來問王女士要當初給我們買婚房的60萬房款,王女士一句話,讓他們啞口無言。
01
王女士和前夫都在私企上班,但不在一個公司。王女士做財務,前夫跑銷售。
王女士薪水比較固定,一個月4000左右,而前夫的薪水上下浮動特別大,因此王女士除了知道前夫底薪一個月3000元,具體一個月他掙多少就不是很清楚。
他們於2013年結的婚,當時他父母花了60萬給他們全款買了一套婚房(四五線城市,房價不高),房子已經裝修好,在前夫名下,王女士家就給房子添置了一些家電,另外陪嫁了一輛車,在王女士名下。
婚後的日子,她們還算和睦相處,因為王女士做財務工作,對錢比較敏感,所以她要求丈夫每個月的薪水要上交給她保管。丈夫也同意了,因此每個月都會固定給王女士8000元。
王女士知道享福手裡肯定還有錢,但想著他一個做銷售,請客戶吃飯那是家常便飯,所以,除了這8000元,其他的錢王女士都不大過問。
02
可是好景不長,婚後第三年,王女士發現了丈夫染上了賭博的惡習。
最開始丈夫說只是陪客戶玩玩兒,並沒有玩的很大,這時他每個月8000還能如數上交。可是沒過三個月,他開始不拿錢回來了,告訴妻子的理由就是公司沒錢發不出薪水,王女士根本不信。
王女士和丈夫吵過、鬧過。到沒用!丈夫依然我行我素。直到有一天王女士接到了一個網貸公司的電話,王女士這時才知道,丈夫已經欠下了100多萬的巨額債務。而且還有一半居然是用王女士的身份資訊貸的。
沒辦法,沒有不讓自己有不良的徵信記錄,王女士只有替夫還債。
到高額的網貸債務,壓的王女士喘不過氣。最後,王女士只好和丈夫賣了房子還債。慶幸的是,他們房子所處的地段不錯,這兩年增值了不少,差不多翻了一倍。賣了房子後,房款剛夠還貸。
03
其實在賣房還貸之初,王女士有考慮和丈夫離婚,但那時他們剛生下孩子,王女士不想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父親陪伴,因此,在丈夫的保證下,她選擇原諒了丈夫。
兩年後,再王女士的精打細算下,他們倆人用存款又按揭買了一套房子,這次房子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
但因為有了上次丈夫賭博賣房的教訓,王女士這次提前寫了協議,內容就是「如果以後夫妻一方出現過錯,出錯的一方淨身出戶。」
俗話說,[看]改不了吃shi,正當王女士和丈夫搬進新家不久,以為可以安平穩穩過日子的王女士,發現丈夫又賭上了。這次丈夫給她的說辭是想翻本。
王女士這次再也沒給丈夫道歉的機會,直接選擇離婚,並拿出了當初買房時寫的協議。丈夫沒辦法,只能淨身出戶。
夫妻倆離婚的事情,很快就被雙方父母知道。特別是前公公婆婆,聽說兒子離婚是淨身出戶,非常不滿意,跑來兒媳家說王女士欺人太甚。
老人的意思就是,當時他們的婚房,是他們兩個老人全款出資買的,現在兩人離婚,應該把婚房款60萬還給他們。
王女士表示,當初的婚房確實是老人所買,但因為丈夫賭博欠下巨額債務,婚房的賣房款全款用於償還債務。現在的房子購買,和老人的房款一點關係也沒有。
至於為什麼他們的兒子淨身出戶,王女士也拿出當初她與丈夫所簽的協議。協議內容清楚說明了緣由。
04
文中妻子做的真對,他的做法也值得很多女性借鏡,在婚姻遇到問題時,我們一定要學會保障自己利益不受侵害。
都說夫妻本是一體,何必分那麼清楚,精打細算真的很累,但婚姻失敗後,被輕易趕出家門的往往都是那些把婚姻過得糊裡糊塗的女生。
如果當初文中的丈夫沒有賭博,那麼如果離婚,當分配財產時就要考慮公婆家婚前出的60萬房款,而現在,當初的婚房已經被用作償還前夫欠下的賭債,現在的房子和婆家一點關係也沒有。婆家還來要房款就實屬可笑。
對於此事,大家怎麼看?文中妻子的做法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