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孩子,找對象太難了先要過丈母娘這一關,娶媳婦難過的就是,丈母娘的要求,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對戀人在一起六年了,為了結婚,男方家買好房子,車子也買了,就準備結婚了。
就在這時候,女孩和她媽,提出一個非常過分的要求,如果男孩達不到這個要求,女孩就拒絕領結婚證。這個女孩和她媽,到底提出什麼過分的要求呢?我們一起來聽一下,準新郎小劉說說。
我們在一起六年了,這六年裡我對她是言聽計從,愛護有加。當時我倆是相親認識的,還算得上門當戶對。本以為認識她,是我一輩子的幸運,轉眼間我們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了。所以半年前我提出了結婚,我是真的愛她。為了和你結婚,我可以付出一切。她家說要三十八萬彩禮,我同意了。她說要一輛車,我也同意了。你說我們家的房子離你家太遠,太偏僻,不方便照顧你父母。我的母親含著淚把住了幾十年的老房子賣了。在你媽所在的城市買了房子,也加上了她的名字,你又說房子的裝修標準至少要二十萬以上。她應該知道我家的條件。爸爸在我五歲的時候就生病離開了。是母親一個人含辛茹苦把我養大。為了供我上大學,沒有什麼積蓄,但是為了讓我們幸福,我媽媽帶著我,把我家的親戚朋友都借了個遍。總算湊夠了裝修的錢,裝了你喜歡的房子,一切都隨了她的心願。還有兩天我們就要結婚了,她卻告訴我,她媽媽還有一個要求。那就是結婚後不能讓我的母親住進新房。她媽說,因為我的母親有哮喘,怕以後生活在一起不衛生,怕以後有了寶寶,再傳染給寶寶怎麼辦呢,這個要求如果你不答應,我的母親,是不會讓你和我結婚的。
當時小劉聽到這句話,猶如晴天霹靂,養兒防老,老人生病了,難道我們就應該拋棄嗎?你的媽媽是長輩,是老人,別人的媽就不是媽媽,婆婆也是媽,人人都會有老的一天,你還是先學會做人吧,你連人都沒有做好。
你還有臉,跟我談婚生子,說完起身告訴新娘,就算你現在讓我母親住進新房,我都不會再娶你了。我怕我母親住進新房以後,你再把他氣出個好歹來。趕快離開我家,我沒有你這樣對象,說完就把女孩直接推出門外,大家支持這位,準新郎的做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