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盈餘,女性赤字」這種情形已經持續許多年了,從古至今,都會有家庭按照「一兒半女」的說法來延續香火,到今天也不能完全將這樣的觀念進行扭轉。2021年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男性人口72334萬人,占51.24%,女性人口為68844萬人,占48.76%,我國男性足足比女性多了3490萬。
當然上述的數據並不能代表3490萬男性都是王老五,但是「娶妻難」的問題是亙古存在的。越是落後的地方,重男輕女的觀念越為明顯,所以這也是導致男女比例失衡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導致「娶妻難」的問題還有一個關鍵性因素,就是「彩禮」太高。這樣說吧,70年代的老百姓結婚,可能就是一臺縫紉機、一個上海牌老手錶或者鳳凰牌單車就可以了;再往後,可能是冰箱、洗衣機、電視機;現在就大不一樣!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水準的提高,房子、車子、彩禮成了當代社會的最新娶妻「三件套」。
一個很真實的例子:湖南某地農村的彩禮錢普遍高達20-30萬。這個彩禮價格對於當代年輕人來說,著實有些過於高了。如果按照彩禮錢20萬計算,車子按照15萬、房子按照首付50萬,不計較後續的房貸,還沒結婚就已經達到了85萬了。據統計,2021年有86%的新婚夫婦月收入都未超過8000元,如果沒有家裡的幫扶,房子根本是考慮不上的。這個婚,如何結得起!
面對天價的彩禮費用,國家一直有在出手幫襯、壓制。在2021年最新出臺的《民法典》中規定禁止以結婚為理由進行斂財行為。注意看好了,面對3種情況,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彩禮錢:
1、男方支付彩禮錢後出現經濟困難;
2、男女雙方還未正式登記結婚;
3、登記結婚後,從未一起生活過。
《民法典》規定,只要滿足其中一點,男方就可以實行自己的權利。當然,保護了男方,女方的權益也要有所保障,同樣有3點可以注意:
1、同居超兩年,男方支付了彩禮,女方有權不歸還;
2、彩禮錢共同使用完了;
3、男女同居並生兒育女,沒有同居超過兩年。
現在的女性遠比過去的女性獨立,思想文化水準也在逐步提高,社會地位也在不斷上升,所以結不結婚對於經濟獨立的女生來說,似乎不再是”必需品”。在我看來,天價彩禮這種陋習就應該擯棄。彩禮是男方的心意,未來這筆錢也是給這個小家庭使用的,只要有心,不是高得離譜就都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