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時尚?依我之見大致可理解為時代風尚,既是每個時代流行的風尚,就不免帶有時代的烙印。
時尚在尚未流行前往往標新立意,顯得與眾不同,一旦流行起來,也就見怪不怪了。
生活中最能反映時尚的莫過於穿著的服裝。
小時候,在那個只有集體沒有個人的年代,時尚就是別人眼中羨慕的眼光;時尚在臺上,而你在臺下。
長大後,在這個只求個性不求共性的年代,時尚就是自己眼中自信的目光;你在臺上,時尚在臺下。
記得小時候的窮苦年代,過年做的一件淺藍色的反領明袋無蓋的青年裝,也是不多的換洗衣服中最好的一件,袖子手肘部位磨破了,又沒有同樣顏色的碎布用來縫補,只好自作聰明把那明裝的口袋給拆了,用那口袋布來補洞。誰知反而弄巧成拙,拆掉明裝的口袋處露出裡面較新的顏色,就像是粗糙的皮膚上長出的嫩嫩疤痕,顯得特別顯眼,乍看那個口袋還是存在,只不過像是在衣服上塗畫上去的,惹得小夥伴紛紛嘲笑。
要是知道長大後的若干年,時尚流行穿孔的牛仔衫褲、補丁的西裝、乞丐裝,我或許就任由那衣袖手肘上破洞存在不補了。
科技改變未來,科技也可引領時尚,也許有那麼一天,發明了一種既可保溫也可隱形的人體塗料,可以用這種塗料在人體上作畫一樣畫上衣衫,那時候的人們,滿大街穿這種時尚的「皇帝的新衣」也是有可能。
追求時尚是人類的天性,但凡美好的東西永不過時,就如美艷的旗袍、筆挺的西裝。
時尚時時變,時尚時時新,不刻意追求時尚,不落伍也只能隨波逐流,但凡保留那麼一點點自信,反而顯得標新立異。古老當時興是要有強大的內心和勇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