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風水術又流行起來。風水先生不足論,在一些學者的言論和論著中,也把風水說成是建築選址的「環境科學」,例如要依山傍水,背風朝陽之類。筆者經過對歷史文獻的考察,發現這完全是一種誤解。茲將結果發表,供有關人士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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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風水術不是孔孟老莊及其以前的傳統
據《周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這時候,自然也無所謂選擇葬地,更沒有死者可以庇蔭生者的說法。「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系辭下》),自然也就有了葬地。但是據歷史上的有關考察和我們現在所掌握的文獻,直到秦漢時代之前,人們聚族而居,也聚族而葬。沒有因為吉兇禍福而選擇葬地的事,也沒有葬地可以關係生者吉兇禍福的思想。
關於選擇葬地的第一例記載,當是《孝經·喪親章》:
卜其墳墓而安措之。
據後世的註解,這裡說的「宅」,指的就是墓穴;「兆」,就是墓地的範圍。不過這樣的葬地選擇,也只是為了死者的安寧,不是為了生者的禍福。而且「卜其墳墓」,和其他占卜事件一樣,不過是每逢大事就要占卜的慣例,還未能成為一項獨立的占卜項目。
《孝經》據說是孔子所傳,曾參所記。然而據朱熹等學者考察,則此書更可能是後人編輯的。
因此,風水術不是孔孟老莊時代的傳統。
二、袁安為父選擇葬地的事不可靠
兩漢之際,有個叫袁安的人曾經做過宰相一級的官。據《後漢書·袁安傳》說,他父親死的時候,母親曾要他選擇葬地。他在路上碰見了三個書生,書生指著一個地方給他看,說,埋在這裡,死者的後人就可以世代做高官。這三個書生說完就不見了,而袁家也果然世代都有高官。
那三個書生,顯然是神祇。袁安是否果有此事,頗多疑問。假如兩漢之際就有這樣的方法,則一定會先用於皇家墓地的選擇。然而東漢開國皇帝劉秀的墳墓,在黃河故道。後來的皇帝,也不見有為後代的隆盛而選擇墓地的記載。
倒是東漢、三國之際,曹操、諸葛亮等都遺囑薄葬,其葬地的選擇也僅僅是要「因高為基,不封不樹」,而且要「居瘠薄之地」。「因高為基」的原因,也只是和東漢一樣,沿用古制,便於功臣陪陵,葬地吉兇,完全沒有提及。《後漢書》是南朝劉宋范曄所作,距東漢初已近五百年,當時《葬書》流行,很可能是後人為了宣傳《葬書》的可信,又因為袁家世代都有高官,所以制造了這樣的傳言,被范氏采入本傳。
三、唐代及其以前選擇住宅和葬地的理論不是風水術
大約魏晉南北朝時代,為趨吉避兇的目的而選擇住宅和葬地的事已經非常普遍。所以到唐代初年,唐太宗讓呂才整理「葬書」和「宅經」,呂氏所見的「葬書」類書籍已經有一百二十種之多。其中「宅經」趨吉避兇的理論,基本上是由五行說派生出來的五姓五音說: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以宮室,蓋取諸大壯」。迨於殷周之際,乃有卜宅之文,故《詩》稱「相其陰陽」,《書》雲「卜惟洛宅」,此則卜宅吉兇其來尚矣。至於近代師巫,更加五姓之說。言五姓者,謂宮商角征羽等天下萬物,悉配屬之。行事吉兇,依此為法。(呂才《敘宅經》)
這就是說, 「卜宅」之事,是商周之際才出現的,僅是為建都、建城選址而進行的占卜巫術。而且是大事須卜的常例,不是專為建築選址而設,也與一般民居無關。至於將姓氏按宮商角徴羽五音分成五類來決定住宅吉兇,大約出於唐代以前,漢代以後。據呂才說,這樣的理論,是一本叫做《堪輿經》的書所提供的:
唯《堪輿經》黃帝對於天老,乃有五姓之言。(同上)
不過在呂才看來,黃帝時代不過只有姬、薑等數姓,後代姓氏才開始增多,許多不同的姓氏都是某一姓所派生而來,難以按五音分類:
非宮商角徴共相管攝,此則事不稽古,義理乖僻者也。(呂才《敘宅經》)
四、堪輿術也不是風水術
其中所提到的堪輿術,首次出現於漢武帝時代。據褚少孫為《史記·日者傳記》所補寫的內容,則堪輿乃是當時諸種占術之一。《漢書·藝文志》有「《堪輿金匱》十四巻」,被放入「五行家」一欄,也被認為是諸多占卜術之一。
《 漢書·藝文志》有形法六家,其中之一是「《宮宅地形》二十卷」,其他是相人、相畜的相術。在《漢書》的作者看來,這種相地術和相人術都是憑外表形象決定吉兇的巫術,所以把它們放在了一起,並加以說明道:
形法者,大舉九州之勢,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賤吉兇。猶律有長短,而各征其聲。非有鬼神,數自然也。然形與氣相首尾,亦有有其形而無其氣,有其氣而無其形。此精微之獨異也。
這說明漢代就有了求其「吉兇」而創立的選擇住宅的專門巫術,依王充《論衡》,這種巫術的基本理論是:
(圖宅術)以六甲之名數而第之。第定名立,宮商殊別。宅有五音,姓有五聲。宅不宜其姓,姓與宅相賊,則疾病死亡,犯罪遇禍。(《論衡·詰術篇》)
其理論基礎,和《漢書·藝文志》所說「律有長短,各征其聲」大體一致。王充還提到,依據這種「圖宅術」,則「商家門不宜南向,徵家門不宜北向」。即姓為商聲的人家,住宅門不能朝南;姓為徵聲的人家,住宅門不宜向北。這樣的一套巫術,似乎與堪輿術無關。
北魏時,有殷紹向朝廷獻《四序堪輿表》,「專說天地陰陽之本」,其具體內容是:
其第一孟序九卷八十一章說陰陽配合之原,第二仲序九卷八十一章解四時氣王休殺吉兇,第三叔序九卷八十一章明日月辰宿交會相生為表裡,第四季序九卷八十一章具釋六甲刑禍福德。(《魏書》卷91)
這裡所說堪輿術,似乎也與住宅或葬地選址無關。
大約由於《堪輿經》也講按五音給姓氏分類的理論,使堪輿術和卜宅吉兇的巫術聯絡起來,後代也就往往把卜宅吉兇的巫術,也包括占葬地吉兇的巫術,也叫做「堪輿術」。但是堪輿術也不是風水術,因為它的基本理論與風水術相差甚遠。
五、風水術是宋代才出現的、專為葬地吉兇而出現的巫術
據呂才所說,當時的葬書,一是要選擇埋葬「年月便利」,二是要選擇「墓田逺近」,並且和「宅經」一樣,是依「五姓便利」。在呂才看來,這不過是「巫者利其貨賄」。大約這種宅經、葬書理論遭到了呂才的批判,不時興了,所以到了宋代,出現了風水術。
風水術的根據,在署名郭璞的《葬書》。其中說道:
葬者,乘生氣也。五氣行乎地中,發而生乎萬物。人受體於父母,本骸得氣,遺體受蔭。
經曰,氣感而應,鬼福及人。是以銅山西崩,靈鐘東應。木華於春,栗芽於室。
蓋生者氣之聚,凝結者成骨,死而獨留。故葬者反氣入骨,以蔭所生之法也。丘壟之骨,岡阜之支,氣之所隨。經曰,氣乗風則散,界水則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謂之風水。
風水之法,得水為上,藏風次之。經曰,外氣橫形,內氣止生。蓋言此也。
郭璞像(圖片來源 :baidu.com)
這是風水術的基本理論,其核心部分,乃是「氣感而應,鬼福及人」。其理論基礎,是漢代形成的「天人感應」說。作者據此認為,葬地的氣可以入於死者的骨中:「反氣入骨」,然後由於「氣感而應」的結果,庇蔭和保佑他的後人。
要看某地是否有這樣的氣,不是看該地是否依山傍水,背風朝陽,風水術說的不是這樣的、與人的生活密切相關的風水,而是那能否吹散入於死者骨骼的庇蔭後人的吉氣的風,是能否止住入於死者骨骼庇蔭後人的吉氣的水。要背這樣的風,傍這樣的水,需要的不是一般的背山面水之類的地形,而是要能夠成為青龍、白虎之類形狀的地形:
夫葬以左為青龍,右為白虎,前為朱雀,後為玄武。玄武垂頭,朱雀翔舞,青龍蜿蜒,白虎馴俯。形勢反此,法當破死。(《葬書》)
此外還有所謂仰刀、臥劍,覆舟、橫幾,燕巢、灰囊等等形狀,其優劣好壞,就看它是不是能夠聚得「吉氣」。
《葬書》署名「郭璞」,據《四庫提要》考證,則此書出於宋代。而我們在唐及其以前的文獻中,也的確沒有發現與選擇葬地吉兇有關的「風水」概念。因此,《四庫提要》的考證是可靠的。
六、風水術「全無義理」
風水術剛剛出世,就遭到當時思想家張載、程頤的批評,認為這種說法「全無義理」。
從宋代開始,反對葬地決定吉兇、反對風水術的人們,有著名的儒者司馬光,南宋則有真德秀,明代的開國儒臣宋濂以及他的弟子方孝孺,明朝中葉的王廷相以及清初的儒者徐乾學等,都曾著文,明確反對風水術。認為這是一種騙人的巫術,不合聖人的教導。風水術在傳統文化中,一直是不入主流的邊緣巫術文化。
到了清代,起初在順治皇帝的「聖訓」中,曾批判風水說的誕妄。康熙皇帝的「聖訓」,還認為相信風水的只是「內地愚人」。乾隆時代的「聖訓」「上諭」,才正式承認了風水術,影響所及,直到近代。
七、環境科學與風水無關
住宅要選擇合適的地址,不僅是初期人類就知道的常識,也是動物就有的本能。只是隨著時代的變遷,選擇的標準也在變化罷了。農村現在可能還講究背風朝陽,但依山傍水就未必講究。至於城市,現在則挑選市區、市郊,上班遠近等等。這樣的環境選擇,與風水術無關,而署名「郭璞」的《葬書》中的風水術,也與這樣的選址無關。把環境的選擇說成是風水術,誤國誤民,不過是現代的「巫者利其貨賄」而已。
葬地也要選擇一個合適的地址,以便死者安寧,生者安心,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要求。其選擇的標準,也不斷變化。這樣的選擇,也與風水術無關。風水術對葬地的選擇,不是這樣的目的。
結論:風水術是宋代才興起的、以「氣感而應,鬼福及人」為特定內涵的巫術,不是一般的選擇住宅和葬地吉兇的巫術,更與建築方面的環境科學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