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都27歲,談戀愛有5年了。但男朋友父母希望30歲以後在結婚,現在著力打拼事業。
上周末兩個家庭一起吃飯,他父母給見面紅包5000元,還給我父母備了禮。吃飯時他父母「堅決」要兒子30歲以後才結婚,但可以先訂婚。
我媽說未來婆婆太強勢,說話沒有商量的餘地;男友說他父母只是單純地想要他多積累工作經驗,不被家庭瑣事拖累。
我男朋友對我很好。
我迷茫於:他父母真為他好,還是對我不滿意呢?
上面是一位女孩在公眾號「傾我們所能去生活」裡的咨詢,我的留言經整理後如下:
一、男人愛不愛你,就看他願不願意積極地把你娶回家!
看到上面女孩的咨詢,我想說的是:女生,你的男友也許很喜歡你,但他真的沒有喜歡到「非你不娶回家」的地步呀!
不然,條件優秀,溫婉可人的女孩,哪個男子不動心?誰不想立刻娶回家呢?誰敢擱置3年再論嫁娶?——要知道在大陸男多女少的現實中,沒有一紙婚書的男女關係在三年中該承受多麼大的不確定性考驗呀!
幾千多年前,《詩經》中描述戀愛中男子的表現,戀愛中的人可以對照下: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麗賢淑的女子,是君子的佳偶!
參差荇菜,左右流之——我在勞作時,雖然手從左邊到右邊撈取參差不齊的荇菜,可我心裡心裡想的是: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美麗賢淑的女子,讓我醒來睡去都想著去要追求她!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追求卻沒法得到,白天黑夜便總思念她。
悠哉悠哉,輾轉反側——長長的思念喲,叫人翻來覆去難以睡下。
參差荇菜,左右采之——在勞作時,雖然我從左到右去采摘參差不齊的荇菜,但我此時心裡想的卻是: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親自為美麗賢淑的女子,奏起琴瑟來親近她;
窈窕淑女,鐘鼓樂之——為美麗賢淑的女子,敲起鐘鼓來取悅她;
男友是否是「有情郎」自行對比下上面的詩歌,就一目了然了!
所以我說男孩沒有那麼愛女孩!因為,感情中所有的拖泥帶水,都因為壓根就不太愛!
二、女性在婚姻中的重要價值之一就是「生育價值」,錯失黃金年齡裡的生育價值,也許會懊悔終身!
從生理上講,30+女性在婚姻中的生育價值,肯定比27歲的女性有所打折扣了!
哪有捨得讓未來兒媳婦做「生育價值」貶損的事的婆婆呢?除非那人壓根就不想認你為兒媳婦,當然就無所謂了。
三、命運中所有的饋贈,都已經暗中標好了價格;「謊言」即使包裹著「金裝」,依舊是謊言!——5000元的「正反」兩方面作用。
並不是所有的禮金,出發點都是善意的,都是表達對你的喜歡與尊重,有的禮金恰恰是警告與邊界呢!
先說說5000元的「正面作用」:
雙方家長吃飯時,男方父母當面贈給女孩5000元見面禮,怎麼看都像是對女孩未來三年不另行擇偶承諾下的「訂金」呢!區區5000元,就想買斷3年女孩的青春,太廉價!
我倒覺得如果男方就想單純的多工作幾年,不換女友,那不如把房子、車子、存款一並「單純」的去公證處贈予女孩,做為女孩3年等待時間的「補償」,更顯得有誠心些!
區區5000元在也當今社會裡的善變的人心面前,什麼也表達不了。
再說說5000元的「反面作用」:
男孩家精明,勢利,自私,隨時準備攀附「高枝」,這應該才是3年後結婚的「潛臺詞」;男孩家長輩認為「高門貴女」才是未來兒媳婦的最佳人選,只有當自己實在高攀不起才,也可以湊合著用用眼前的女孩哦。
男方父母給女孩5000元「禮金」,在我看來,其實對方已經暗戳戳地為將來的分手,埋下了「以進為退」的伏筆——你看,我家待你不薄,日後你們如果真不合適,就不要彼此再糾纏,或者撕破臉皮,讓大家難堪了!你看,你都收了我們的錢,你父母收了我們的禮品,日後無論發生什麼,大家面子上要過的去!
「謊言」即使包著「金裝」,依舊是謊言!
再看未來婆婆,讓自己兒子推遲3年結婚的理由:以便「多積累工作經驗,不被家庭瑣事拖累」,試問哪種工作要求必須不結婚呢?莫不是她家兒子是做「夜總會牛郎」的?再說了,婚後誰被家庭瑣事拖累還說不呢,一般情況下,都是女方事業更容易受家庭托累呢!
四、我們真誠待人,但不要低估人性中的惡!
三年時間「隻愛不婚」,5000元訂金讓純真的你失去擇偶的黃金三年,如果在這等待的期間懷孕了怎麼辦?
墮胎則讓身體受損,繼續戀愛關係則演變成「女求男婚」,這不是讓你在婚姻中尊嚴盡失嗎?說不定到時候「彩禮就賴掉」了;帶孕出嫁,女孩自然別無所求,一心求嫁,怕就怕女孩、女孩的父母將來在婆家人心裡地位卑微呢!
一切的傷害,都來自於不那麼愛!一切的借口與理由,聽起來都那麼怪誕不經。
這件事裡,只有你男朋友與他的媽媽才是一家人,他們才是利益共同體。
因此,男孩是默認自己母親對女孩的傷害,因為無論怎樣,男孩都不會有任何損失呀:3年裡得到免費的性服務,能結婚當然好,不結婚另行選擇「高門貴女」更好,反正男孩也不會損失什麼!
3年時光,卻會讓女孩的心智被世俗眼光PUA治理得服服帖帖,不嫁都不行!
未來婆婆根本不是「性格強勢」的問題,而是「居心叵測」的「精緻利己」主義呀!
五、無論什麼時候,及時止損都不晚!只有及時止損,才可以避免未來更大的損失!
誠然,承認自己看走眼,一廂情願嫁情郎,白白賠上了5年大好戀愛時光,固然一時讓人難以接受,但相比人生長長的幾十年,這點面子上的損失不算什麼!唯有及時止損,才能避免未來更大的損失!
女生,朗朗乾坤,陽光普照,為什麼要做令自己價值貶損、未來陷自己於被動的事情呢?
換作我,根本不會讓不想娶我的人與我父母坐在一起吃飯,應該讓他們哪涼快去哪待著,好好反省反省自己的德性。
既然雙方父母都坐在一起吃過飯了,那5000元錢就別退了,就當是對方父母為過去的5年青春時光,做出的一點點補償。
今後吃一塹長一智,別再傻傻地被人牽著走了,誤把「利用」當做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