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情到深處難免會有肌膚之親。男孩一句義不容辭的「愛我就給我」,女孩便猶疑不定進退兩難。直接拒絕吧,怕傷了他的心和彼此的感情;不拒絕吧,又違了自己的心願。到底該怎麼拒絕?
戀愛的時候,男人的生理機能決定他們很快就不會滿足於牽手接吻這樣的簡單動作,他會向你提出更進一步的要求。這時候,如果你的心裡還有一點疑惑,例如你不確定他是否適合你,或者你擔心他和你有了肌膚之親後就變了樣,或者你對性還沒有起碼的了解,你還不想以身相許……只要你還有一丁點的顧慮,那麼你就不要半推半就的依了他。每一次開始親密關係都值得你慎重考慮,務必要等到能夠確定的時候再同意。
但是拒絕也要用合適的方式。如果你板著面孔說不,甚至指責、嘲諷男友的這種要求,結果不外乎是你堅持了原則,他丟了面子,你們的感情蒙上陰影或者直接就散了。
巧妙的拒絕有很多種,這裡試舉幾例:
對不起,我不能這樣做。我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不能這樣隨便,那樣對彼此都是一種傷害。
總之,你拒絕的要溫柔而堅決,相信只要是通情達理的男生,只要他真的愛你,都會因你的堅持而接受你的拒絕。
並不是所有的女孩都能如上述般堅決,很多人在這種情況下會不知所措,在內心極矛盾的情況下糊里糊塗把自己交出去。這樣的女孩太在乎對方的感受,不忍心說出拒絕的話。如果你是這類女孩,那當他牽你手的那一刻,你最好與他來個君子協定或約法三章,日後如果他有控制不住的時候,你就把以前的約定搬出來,於情於理你都占了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