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女影星、社交名媛莎莎·嘉寶(Zsa Zsa Gabor),1917年2月6日—2016年12月18日,享年99歲。
她演過百部影視片,一生9次結婚,為什麼最終還能成為王妃,擁有幸福的婚姻?
酒谷子醫生我,今天用《五命學》的觀點,來解讀這個奇葩的莎莎·嘉寶奶奶。
首先,看歷任丈夫名單如下:
Burhan Belge (1937-1941) 4年
Conrad Hilton (1942-1947) 5年
George Sanders (1949-1954) 5年
Herbert Hutner (1962-1966) 4年
Joshua S. Cosden, Jr. (1966-1967) 1年
Jack Ryan (1975-1976) 1年
Michael O’Hara (1976-1982) 4年
Felipe de Alba (1983-1983) 1天
Frédéric von Anhalt (1986- 2016) 30年
上面的這些「丈夫」們,要麼非富即貴,要麼有頭有臉。
認真執行是查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這位奇葩的莎莎奶奶,用自己的身體和50年的時間,找到了最適合自己的男人——一位比她小28歲的王子,成為王妃,開啟了美滿的晚年生活。人生最後三十年開掛,五命和諧,人生圓滿。
言歸正傳,有果必有因。
一個人有一個不一樣的故事,她一定有一個不一樣的背景。
1917年2月6日,莎莎·嘉寶出生於匈牙利布達佩斯,她的父母分別是軍人和歐洲珠寶商。
莎莎·嘉寶一開始是想成為一名獸醫的,但她的母親認為,她應該用她的美貌作為職業。莎莎家裡一共三姐妹,莎莎排行老二,姐妹三人一共結了18次婚:姐姐6次,莎莎9次,妹妹5次,結婚、離婚是家常便飯。
1934年,17歲的莎莎·嘉寶隨學校去維也納旅行時,被當時最著名的歌劇演員理查德·陶貝爾挖掘,從此,開啟了她的傳奇演藝生涯。
1936年,她獲得了匈牙利小姐寶座,但隨後因為謊報年齡被發現,而取消資格。
在莎莎·嘉寶20歲的時候,第一次婚姻,嫁給了50歲的土耳其外交官,學者Burhan AsafBelge,是火命人,莎莎·嘉寶是金命人。
這段婚姻維持了四年。這段婚姻隻持續了4年,莎莎的離婚理由是,自己太年輕,太無知。
由於二戰的原因,從1941年開始,嘉寶一家(全部是猶太人)先後遷往美國。
1942年,剛剛移民美國、英語還說不溜的莎莎25歲,就和55歲的康拉德·希爾頓結婚了
——你猜得沒錯,他就是當年美國最大酒店集團希爾頓酒店集團的創始人,當代名媛帕麗斯·希爾頓的曾祖父。
康拉德·希爾頓是火命人,莎莎是金命人。這段婚姻顯然並不融洽,由於莎莎拒絕生孩子,而康拉德的希爾頓連鎖酒店在40年代正是擴張發展的關鍵期,根本無暇顧及家庭。
莎莎在1947年生下他們唯一的女兒,隨後離婚了。
幾十年後,莎莎在回憶錄裡寫道,是康拉德在婚姻期間強姦了自己,導致她懷孕,生下了這個孩子——也是她一生唯一的孩子。
接下來的幾年,莎莎·嘉寶出演了《美不勝收》(1952),《紅磨坊》(1952),《孤鳳奇緣》(1953)等電影。在好萊塢出境的機會越來越多、
這位莎莎奶奶在四十多年的演藝生涯裡,出演了近百部電影、電視劇,她演的大多是妖艷、輕浮的配角形象,沒有得到過什麼大獎和提名,只是用來陪襯善良、樸素、純真的女主角。
然而這位莎莎奶奶對此毫不在意,並且演美女演得不亦樂乎,因為她自己簡直就是好萊塢娛樂界的一朵奇(女)葩(王)啊。歸根結底是,自己知道自己要什麼。
莎莎·嘉寶一生結婚9次,好萊塢說女生最好的學校便是男人,她用自己親身認真執行,證明了這句話。不管是不是如此,莎莎奶奶沒有成為著名女演員,但卻因為這些言論和八卦新聞,使自己成為了傳世名媛,養活了一眾小報記者,並在美女如雲的好萊塢,紅了半個多世紀。
1949年,莎莎和英國演員、作曲家奧斯卡得主喬治·桑德斯結婚,5年後離婚。喬治·桑德斯是木命人,莎莎是金命人。
多年後,桑德斯曾在回憶錄中這樣評論莎莎·嘉寶:「每個年代都有它的蓬帕杜夫人,漢密爾頓夫人,希巴女王和克裡奧帕特拉。如果有人將莎莎比作是20世紀的此類典型,我並不會因此而吃驚。」
1962年,莎莎嘉寶的第四段婚姻,是和美國私人投資銀行家赫伯特·亨特(Herbert Hunter)結婚。赫伯特·亨特是火命人,莎莎是金命人。
華爾街銀行家的丈夫,同時是政界名流,希望莎莎做全職太太,不要拋頭露面,莎莎則更希望二人位置平等的婚姻,享受自己的人生。最後夫妻在婚姻中位置期望的不同,導致了兩人婚姻的結束,結婚4年後離婚。
離婚不到一周,她就和石油大亨小約書亞·柯森(Joshua S. Cosden Jr.)結婚,小約書亞·柯森是木命人,莎莎是金命人。一年半後離婚。
1975年,莎莎和著名設計師、「芭比娃娃」的設計者傑克·瑞恩(Jack Ryan)結婚,傑克·瑞恩是土命人,莎莎是金命人。在一年半後,離婚。
1976年8月,剛剛離婚3天的莎莎就和她的律師麥克-奧哈拉(Michael O’Hara)結婚。麥克-奧哈拉是土命人。莎莎是金命人。這時候,莎莎選擇了陪伴她打過六場離婚官司的律師,成為她的第七任丈夫,她說過:「鑽石不是女生最好的朋友,離婚律師才是」。
說明她看中的是這段婚姻中對方的關心與愛護,以及對對方的了解、理解和認同,所以這次莎莎選擇了一個日久生情的對象。
離婚律師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莎莎在婚姻裡的需求,他們的婚姻是當時為止,莎莎維持時間最長的一段。
但是,相比之前的社會名流、商界大亨、明星大腕,離婚律師雖然收入不菲,但沒有什麼社會地位,這段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最終沒有熬過七年之癢。
這些人只是結了婚的。除此之外,莎莎·嘉寶的拍拖對象,曾與她傳過緋聞的名人還包括肖恩·康納利,美國前總統肯尼迪等,還包括理查德·伯頓、弗蘭克·辛納屈等多位有名無名的男士。
有趣的是,她還把自己的傳奇經歷出版成書,並在自己1970年出版的《如何抓住男人,如何留住男人,如何擺脫男人》三部曲中寫道:「每個女孩一生都至少應該結一次婚。」
1983年4月,65歲的莎莎奶奶創下一項紀錄——不是結婚次數最多——
她和墨西哥商人、演員菲利普·阿爾巴(Felipe de Alba)的婚姻,隻存續了不到一天就被宣布無效,因為她和上一任丈夫還沒辦理離婚手續,這成為了當時好萊塢的「最短婚姻」。菲利普·阿爾巴是金命人,莎莎也是金命人。
由於前幾天,我剛剛解讀過瑪麗蓮·夢露,看了太多的瑪麗蓮·夢露的照片,
今天再看這位莎莎·嘉寶的年輕的照片,我突然發現,她們倆長得實在是太像了。您可以去看一下我前幾天剛發的文章。
要不是兩人臉上的美人痣的位置不一樣,遠看幾乎是一樣的。
所以,我大膽地猜測,在那個年代。好萊塢的美人的標準就是這樣子的。很多男人追求瑪麗蓮·夢露,追求不上,轉而求其次來追求她。
她是夢露的一個替代,也是一個替補,莎莎·嘉寶是只要多金多情,來者不拒。
她還有一個特點,她和多位前夫們在離婚後,仍維持友好關係。
她說:”我從來沒有恨過一個男人,恨到要把鑽石、戒指都還回去。”
她也說過:”我是一個傑出的‘管家’,每次我離開一個男人,我都還能保有他的房子。”
不同於傳統的婚姻觀念,她認為「女孩必須為了愛而結婚,並且為了找到愛,要不停地結婚」,對婚姻的態度,她從不糾結。
莎莎奶奶的一句話,也驗證了這個觀點,「一旦發現事情不對,就要用最快的速度糾正」。
別人都認為離婚既傷錢又傷感情,可是她無所畏懼地離了再結,結了再離,甚至最短的一段婚姻隻持續了一天,且從不賤嫁屌絲,讓自己在婚姻中貶值。
事實上,莎莎·嘉寶是通過這一次次的離婚,找尋真正的自己和自己所需。
1986年,69歲的莎莎奶奶又雙叒叕出嫁,這次男方是43歲的德國移民弗雷德裡克·安霍爾特王子(Frédéric Prinz von Anhalt),這也成為她最後也是最長久的一段婚姻。「王子」呵護她度過了她母親、姐妹和女兒的相繼離世,最後照顧她直到去世。
這位「王子」也是一個奇人,他並不是真正的生下來就是王子,而是一位經營女性藥品的德國企業家,後來還開了一些妓院、夜店,並通過中介,買了一個沒落貴族婦女的養子身份和名字。這位「貴族」41歲移民美國,並很快打入了好萊塢名流圈——他之前也離了6次婚,並分到了不少財產。
我們來看這張圖片,此時莎莎·嘉寶是水命人了,而「王子」是木命人。
於是乎,選來選去,婚來婚去,莎莎奶奶還是跟這個最像自己的人,走得最長久,過了人生最後的30年。
這最後一任丈夫給她養老送終了,這肯定算是找到了真愛。
看到這張圖片,我都被感動到了!
縱觀莎莎·嘉寶的一生,她不是出色的女演員,人們知道她的名字,都是因為她的緋聞和她出格的言論。對於男人,「老司機」莎莎·嘉寶是這樣說的:
「男人總是喜歡我,我也總是喜歡男人。但我喜歡的是有男人味的男人,就是懂得如何對女生說話,如何對待女生的男人,不是有肌肉就好。」
「男人用眼睛去愛,女生用耳朵去愛。」
可能人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活法吧——
你眼中的莎莎·嘉寶是什麼人?
是「綠茶」,還是人生贏家?
人有五命,和諧共生!五命圓滿,善始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