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戶口?樂安縣警察局回覆
戶口是一個人的身份標識,沒有戶口就不能上學,那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非婚生子女出生後,又該上戶口?
最近,就有網友在《問政撫州》平臺求助,非婚生子女該如何上戶口。
對此,樂安縣警察局回覆
如您要隨小孩父親落戶, 沒有結婚證的情況下,必須提供親子鑒定才能落戶。 如您隨小孩母親落戶, 提供非婚生育說明 即可落戶。
目前,針對您的情況,如果您需要讓您孫子落戶在您兒子名下,您需要做您兒子的工作,讓您兒子配合做親子鑒定,然後把您孫子戶口上好。如果您需要讓您孫子落戶在您兒媳名下,您需要和您兒媳溝通好,只需要提供非婚生育說明即可落戶。
知識多一點
根據《江西省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定》第二十六條:嬰兒出生一個月內,父親、母親或者其監護人應當憑以下證明材料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警察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一)《出生醫學證明》;
(二)隨父或隨母落戶一方的居民戶口簿;
(三)父母的《結婚證》或非婚生育說明;
(四)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人員,需同時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五)父母民族成分不同的,需同時提交父母共同選定子女民族成分確認書。
孩子出生後,父母們要盡快給他們上戶口哦!
來源:問政撫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