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南充一對新人在結婚當天外景拍攝時竟遭到幾位大媽圍堵、強行討要紅包。《北京青年報》記者梳理髮現,近年來,各地強討新人紅包事件頻繁曝光,有些涉事人已被警方依法處理。律師提醒,強討紅包涉嫌違法,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其實,這類事以往也不少見。上世紀90年代,因為我在單位「玩」相機,所以經常獲邀為結婚新人拍照,其間所目睹各種攔路、要煙、要紅包的奇葩做法常讓人哭笑不得。例如,為了要煙要糖果,竟然用木桿兩頭阻巷,讓迎親車隊插翅難飛。這些攔路者,多數是陌生人,越陌生越「放得開」。他們不由分說的霸蠻,真給人「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的既視感。有時事主家氣不過,也爭幾句,結果越「嗆」越沒轍,最終只能花錢消災。一些主家為了「一路消停」,把事兒給辦順了,提前就在婚慶計劃書裡預備好了「談判專家」這一項。
可見,強索紅包是有「傳統」的,不同的是,過去人們以為的「不文明」行為,在今天已進入法治視野,受到嚴厲審視。被侵擾的人士不必忍氣吞聲,可以在法律的支持下大聲說「不」。
「強行」討要紅包的精神源頭,是婚慶討彩頭傳統。民間有向主家散煙散糖獲得祝福與口碑、鄉親父老索錢索物沾光沾喜的「禮節」。若是散煙散糖不到位,婚禮辦下來也沒人「鬧一鬧」的話,主家反而會深感壓力與遺憾。也就是說,留有分寸的「鬧索」,本在民間允許範圍之內,是婚慶事宜的必有內容,也是社會關係潤滑之「禮」。有些地方,主家辦喜事,若有乞丐上門乞討,往往視為「吉兆」一樁,基本可以並入「婚慶氣氛組」概念。
可是,索要婚慶禮物,漸漸由善意玩笑變為惡意索取,則完全出乎人們意料。厚道之人哪裡能想到,一出追尋吉祥的好事,竟然在人性糾葛中,成為「病變」之實。就如我當年所見,一些人要起煙來,竟然整條整條地要,在二三十年前,這無疑是一筆不菲開支。況且,這種事非常容易引來他人有樣學樣,那就會出現「無底洞」,讓婚慶主家惴惴不安。
一些人在迎親隊伍後緊追不舍,不給錢物就不罷休,甚至採取種種「非常」手段,完全是貪念作怪、意念扭曲。很多「強討」行為突破了道德范疇,達到了「以身試法」的地步。其對世道人心的逼迫,已經成為某種意義上的「勒索」——他們賭的是你不敢撕破臉,賭的是他們再怎麼過分,都會有收獲。
據報導,2020年國慶長假期間,河南濮陽一男子曾在當地一場婚禮迎親途中突然攔住婚車,跪地要錢。這種耍無賴的人性之惡,可謂「強討」的登峰造極版。顯然,面對這種行為,僅靠主家乃至其他個體的「商討」往往無濟於事。妥協往往換來下一次更猛烈的「勒索」——盡管遭受損失的並非上一次的妥協者。
現實中,很多人已經慢慢不再容忍種種出格行為,拿起法律的武器「抵抗」。律師所建議的「遇類似情況可報警處理」,絕不是小題大做,而是基於規則的正當維權。「婚慶和為貴」並非毫無原則底線,對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不能退讓。當年濮陽警方接報後抓獲多次跪地要錢的高某某,即表明民間和有關部門達成的共識:依法保護個體核心權益,是一個社會的迫切要求。
伍裡川
來源:大陸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