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完了,情人節又來了,下周元宵節又來了……逢年過節,親戚朋友湊到一塊,單身的難免要遭遇「催婚」。
這「催婚」催久了,還可能上升到「逼婚」。想想學生時代背的那首漢樂府詩《孔雀東南飛》吧!漢末建安中,廬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劉氏,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聞之,亦自縊於庭樹。
再想想梁祝,「逼婚」逼到「殉情」也不是獨一份了。所以說,大家要珍惜現在的美好生活,無非就是被念,被強迫相親,還不至於威脅人身安全。要知道在古代,逼你結婚的,很有可能是國家。
西周時期規定男子三十歲前必須結婚,女子十五歲前要訂立婚約,二十歲前得把自己嫁掉。
還有專門的政府機關名叫「媒氏」來牽線搭橋順帶催婚。
秦末戰亂後,漢朝為了人丁興旺更狠,到時間不結婚?那就上懲罰手段了,不拘不打你,罰款!多收5倍賦稅!這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是相當可怕的招數了。
兩晉時期,到時間不結婚?不罰了,國家包分配。女生17歲還沒嫁出去,不要以為是拿著「花名冊」選來選去,而是點兵點將,分配的很可能是戍邊的戰士,也就是說,你被自動發配了,要去聲援邊疆建設。
南北朝時期,還有新招,女孩適齡不出嫁,一家人都要連坐,有牢獄之災。單身真的有罪!
在當月老這件事上,唐朝朝廷更是不遺餘力,適婚的女生要管,寡婦也要管。丈夫死了,鼓勵祖父母和父母把寡婦嫁出去。
太宗時期,法定結婚年齡還是男子20歲、女子15歲。百年後到了玄宗這兒,變成了男子15歲、女子13歲。
到時間不結婚,就罰銀子,相對應的,為了鼓勵你結婚,唐宋時期政府會出錢或者鼓勵當地富甲出資來資助窮漢娶老婆,因為,這地區的結婚率、生育率高低,可是和地方官的政績考核掛鉤的。
花式催婚一直到清朝才逐漸消停,因為人口數量上升了,統治者也就不再為結婚率、生育率所擔心了。
怎麼樣?想想現在,單身的也算趕上了好時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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