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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規定:經婚前醫學檢查,有愛滋病的應該暫緩結婚登記。根據這條法律規定,愛滋病患者不能進行婚姻登記,但如果對方隱瞞愛滋病病情,婚檢能檢測出愛滋病嗎?
檢測愛滋病
根據衛生部發布的《關於印發對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愛滋病病人管理意見的通知》第一條:愛滋病病毒抗體初篩實驗室、采供血機構或其它進行愛滋病病毒查驗的機構檢測發現的愛滋病病毒抗體陽性結果的標本應盡快送確認實驗室確認。在確認之前,不得通知受檢者。
一般對愛滋病的查驗以及確認由當地的疾控中心進行。因此,婚檢機構早婚檢的時候如果檢測出愛滋病測試為疑似陽性,不會通知夫妻雙方,而是將檢測樣本移送疾控中心進一步檢測。婚檢機構不會出具愛滋病測試為陽性的報告。
告知愛滋病
如果後續疾控中心檢測出愛滋病,為了防止愛滋病患者的資訊泄露,導致被其他人知道他患愛滋病病情,防止他因此選擇報復社會,告知他患愛滋病陽性的方式與程序非常嚴謹,目前只有持有愛滋病檢測陽性結果告知崗位培訓證書的醫生與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員有權利告知愛滋病患者陽性的結果。
另外,《愛滋病防治條例》:未經本人同意,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公開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愛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肖像、病史資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斷出其具體身份的資訊。
所以就算婚檢最後檢測出愛滋病陽性,對於愛滋病檢測陽性的結果只會告知病人本人告知,除非患者本人如實告知,配偶是不知道的,婚姻登記機構也不會知道。
但是
首先,明知患有愛滋病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屬於刑事犯罪,涉嫌傳播性病罪、故意傷害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一旦發生對方有這種行為,可以選擇去警察報案。
其次,可以選擇撤銷婚姻登記或者離婚。
根據民法典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愛滋病屬於這裡面規定的重大疾病種類之一,如果對方婚前就有愛滋病卻隱瞞你,婚後可以以此為由撤銷婚姻登記,這種情況等於法律上雙方沒有結過婚。
另,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一條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且難以治愈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可據此向法院起訴離婚。
註:本文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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