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兩點,人民網微博發布了這樣一條消息「2019年初,90後女生周某在母親的安排下與付某相親,周母非常希望二人結婚,但周某並不喜歡付某,拒絕交往。不料母親以死相逼。周某無奈妥協,與付某領證。婚後一年期間,兩人從未有過夫妻生活,但周母仍不準許周某離婚,母女倆因此多次爭吵並發生肢體沖突。周某遂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其與付某之間的婚姻關係,獲法院支持。」
首先,我們要為法院點讚,父母在違背子女自由意志的情況下,強迫子女與不喜歡的人結婚,法院批準厲害,符合法律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結婚的自願與自由。
我不敢相信,這事居然真的發生在現在這個時代,居然出現了包辦婚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選擇,和誰結婚父母可以根據經營給孩子點建議,但也要尊重孩子的自由和選擇權。現在的人應該都明白,得到幸福是最終目的,只有合適結婚的感情,讓兒女結婚也是希望他們有個依托,才會幸福。沒有感情的婚姻不會幸福。最終目的可預見的達不到了,為什麼要逼迫孩子們去和不喜歡的人結婚呢。
父母大人們,孩子的幸福最重要!請給孩子們應有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