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可怕之處在於
喜歡就可以全世界罵人。
當你說你是唯一永遠愛你的人時,你是認真的。
但是當我不再喜歡你的時候,只是一瞬間。
當你失去所有感情,討厭你的時候,你就是認真的。
經常作為旁觀者感到困擾。
為什麼人說有,心就變了?
直到我自己經歷夠了。
其實誰也沒資格說誰。
我們真正能做的是
愛會繼續在一起
不愛對方就分道揚鑣。
你常說的不負責任的話是這些:
「有機會再見」「沒事保持聯絡」
「改天請你吃飯」和「我喜歡你」
如果你說你喜歡我,
人心總是善變的,
最後傷害我的是你。
你的前任對你說了什麼,
讓你終生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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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就到此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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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哭完了嗎?
我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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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一樣,我也是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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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我說:
「她沒有錯。你給我帶來了什麼?」
「感情不是第一位的,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聽完之後,我徹底放棄了,但是讓我開心的是
後來,他被劈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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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分手的時候,他說:
「太遠了,已經生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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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求你不要抱希望,我求你放棄我。」
他求我離開他,就像他曾經求我和他在一起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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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錯怪你了。」
呵呵,不愛就是不愛。
還有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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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家庭,前任說:
「我想給你一個完整的家。」
最後她忘了這句話,我一直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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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好,但我就是不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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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男人和女生的愛,
我已經沒興趣了,想出家。」
你有比我前和尚更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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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求求你,不要向任何人提起我們的感情」
好吧,我什麼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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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覺得,我們這麼熟,不需要哄你。」
不哄馬,卻哄女性朋友?
神聖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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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我發了一條動態:
很多事情都來不及回去了。我們聚一聚就走吧。
他還發消息:你是什麼?
當時我哭了很久。
現在想想,我是你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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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
「我不欠你的
那段時間我真的付出了代價」
直到失去了才知道我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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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問題,我腦袋一白空,
我想我應該把它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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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戀後傷口難以忘懷的人,
肯定是還不想放棄的那個。
但是,如果ta無意繼續,
適可而止的時候最好放棄,
你不會輸得太慘。
雖然想想有點難過,
有些人相知甚深,卻又歸零。
但是這些留下傷疤的令人心碎的事情,
十年後,除了零食和飲料什麼都沒有了。
過去之所以悲傷,
就是已經過去了,無法改變。
既然沒時間去想過去,就要往前走。
至於惡意傷害你的前任,
不如大方一點,真心祝願:
「你會找到一個不如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