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們終於失去了心愛的人。在失去之前,我們覺得彼此沒有那麼相愛。
但是我失去了才知道,這個人在我們生活中的地位竟然這麼高。
我不知道愛對你來說是什麼,在你的生命中是什麼位置,直到我失去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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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3年後,我和前任復合了
分手後,你還會考慮和前任復合嗎?
之前看過一篇文章說:那些分手又和前任復合的情侶,有97%的機率會再次分手;而剩下的3%,也是在爭吵和矛盾中,跌跌撞撞走進了婚姻。
但即使兩個人復合,結婚的機率也只有3%。對有些人來說,也是一種期待和目標。也許哪怕只有1%的機率,他們也想試試。
那些說「好馬不吃回頭草」的人,其實是在自欺欺人。如果你的前任給你回信息說,我們復合吧。
恐怕會有很多人選擇忘記自己的痛苦,悲傷,傷痕,背叛,再次不顧一切,用責任來彌補。
前幾天,一位女讀者給我發了一封私信,向她傾訴。她說她和前任復合了。分手3年,兩人重逢,漫長的1000多個日日夜夜。
山很遠,交通也很擁擠。人群中的兩個人又相遇了。
女讀者和前男友從大學開始就在一起,畢業第一年,選擇分手;對未來沒有期待,對現狀不滿,收入低,買不起房,父母不認可。女讀者最後也不能違抗父母的意見。
但是兩個人分手的時候,有一個三年的契約:如果三年後,我們還單身,還相愛,還有機會,我們可以復合,結婚。到時候我們每個人都有穩定的收入和穩定的事業,就能為自己的婚姻大事做決定了。
分手後的三年時間里,兩個人都沒有刪除聯絡方式,而是默默的留在對方的名單里,沒有任何消息,互相打擾。
但是,兩個人都偷偷看著對方分享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看著對方的生活狀態。他們還發現,分手三年來,兩個人都是單身,兩個人都沒有開始新的戀情。
三年後,約會到了,兩個人心照不宣地互發信息:你還是單身嗎?我們在一起吧。
當兩個人都有能力為自己的人生大事做決定的時候,當兩個人都有把握應付自己的婚姻生活的時候,當兩個人都有能力賺錢養家的時候,所有的阻礙都不算什麼。
愛情是兩個人復合的前提,努力過好生活是他們未來婚姻幸福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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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這些情況,還是有機會和前任復合的。
不是所有的分手都是因為第三方;不是所有的分手都是因為感情的缺失,愛情被徹底消耗。
很多人和伴侶分手,往往是因為現實和父母的阻礙。他們的性格確實很難合群,但是愛還是存在的,甚至是深深的。
但是,如果你想和前任復合,你必須確定你們之間的矛盾已經解決。否則就算復合了也可能只是再次分手。
如果你和前任有以下情況,可以考慮和對方復合。
第一:你已經能夠解決當初分手的原因了。
如果當初分手是因為意見不合,現在準備和前任好好生活,並且有很大的決心解決和前任的分歧,那麼可以考慮復合了。
如果你們分手是因為現實因素和經濟原因,但是現在你可以解決這些經濟原因,有解決的辦法,那麼你也可以考慮分手。
和前任復合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你們雙方都有能力和信心化解當初分手時的矛盾。
第二:你們對彼此的愛依舊。
如果你和前任之間只剩下「愛而不占有的欲望」,那麼即使復合,激情過後,剩下的也只是無盡的失望和遺憾。
你的愛沒有那麼深,你要問問自己:你對前任的感情還那麼深嗎?你對前任的愛是不是只增不減?
如果你確定你對前任的愛依舊,前任對你的愛依舊,那麼你們兩個復合成功的機率會更大。
如果當初分手的原因是一方欺騙了感情,那就不要選擇和前任復合;能出軌一次的人,在感情中會出軌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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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馬不吃回頭草」是感情中的悖論。
很多人在和前任分手後,對自己的尊嚴無比自豪,覺得說「我沒有忘記前任,我還愛著前任」是很丟面子的事情。
其實他們說不愛了,忘了,心裡還惦記著前任。他們說的越堅決,對前任的感情可能就越深。
真正的放下和忘記,總是輕輕的,靜靜的;他不在乎別人問他是不是忘記前任了,因為他已經不在乎了,心裡已經沒有波瀾了。
而固執的人總說:好馬不吃回頭草。
其實只是他們在自欺欺人罷了。如果前任來和你復合,你會拒絕嗎?
恐怕很多人會不矜持,選擇馬上和前任復合。畢竟機會稍縱即逝,他們也不想錯過對前任的感情。
只要還有復合的機會,他們就不會放棄。
其實忘記不忘記前任不重要,放下不放下也不重要。當你們還愛著對方,有解決問題的辦法時,那就聽從自己的內心,復合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今天的話題:
如果前任來和你復合,你會答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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