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於網路
劉先生,25歲,公司職員
別人都說感情里不應該那麼現實,只要真心相愛,就不會在意那麼多,但再深的感情終究抵不上現實,我叫劉闖,今年25歲,我有一個談了兩年的閃光,我們以前是大學同學,我們畢業後一同回到了我的家鄉工作,我們感情很好,她是個很溫柔的女生,而我也很愛她,在生活上她很會照顧人。
我因為剛進公司沒多久,所以在事業上也算是剛剛起步,收入並不高,在生活上也並沒有幫助到她,其實別人說的,現在沒錢沒關係,只要以後結婚了,能好好的生活在一起就好了,這話並不全對,我覺得其實很重要,經濟才是感情的最好基礎,既然我愛她,就應該在經濟上給她保障,而我除了日常開支以後,連給他買個小禮物的能力都沒有。
其實我知道她很喜歡賣衣服,喜歡護膚品,這些東西我一直都沒能送給她,因為我的經濟不允許,縱然我對他滿腔愛意,再面對她的時候還是覺得慚愧,我們剛開始在一起的時候,她還能理解我,我只能在工作上默默的努力,希望能盡快給她最好的,因為我漸漸地忙了起來,沒有太多的時間去陪她,時間長了之後,我覺得我們之間有了隔閡,他對我也沒有之前親密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有兩次我見到她的時候,我總覺得她有話和我說,但又說不出口,我也沒有問她,只想著,等她想好了會告訴我的,因為我怕她有事放在心裡,會心情不好,所以第二天我特意早早地下班去找她,本來是想帶她去玩的,可我沒想到的是,我看見她抱著一束玫瑰和別人抱在一起,這讓我心亂如麻,突然她轉頭,我們四目相對,讓我覺得真好,可以什麼都不用說了。
我覺得我很頹喪,也沒有勇氣去面對他們,其實心裡還是不甘心的,雖然我還沒有能力,給她好的生活,但我對他的感情並不假啊,我也在努力啊!如果她不愛了,她可以告訴我,我願意放手,最終我還是退卻了,什麼也沒說就走了。
我沒有想到的是,那個男人第二天打電話約我,說是見一面談談,我答應了,在聊了幾句以後,我不得不承認這個人各方面都比我好,更多的是她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他問我會不會放手,我就笑了笑沒說話,但我心裡清楚不放手又能怎麼樣,他可能以為我不說話是不願放手,然後對我說「我能給他想要的幸福,你呢?」其實隔了一天我已經平靜了,知道自己該做什麼,所以我也沒兜圈子,平靜的說「是啊,那祝你們幸福,」之後我們一別兩寬,各自安好。
回覆:其實你的決定是正確的,你閃光已經另選他人,繼續糾纏也沒什麼意義,只會給你們彼此帶來傷害,還不如和平分手,好聚好散,這樣你還能在她心裡留下一點好印象,沒必要讓以後想起來都只有滿滿的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