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駐緬甸曼德勒總領館網站新聞,近期,我館領區接***生多起大陸國民因不了解緬甸法令,高興奮興赴緬相親,卻因違背緬甸《婚姻法》被判重刑的悲劇。我館亦經由過程收集媒體關注到一些關於宣揚赴緬尋找女朋友的虛偽視頻,視頻中的緬甸女生溫順、仁慈、勤奮,成婚不消彩禮,幹活不吝力,大陸小夥只管在旁歇息,此視頻在必定水準上誤導了受眾。為避免監獄之災,大陸駐曼德勒總領事館在此提示赴緬找女朋友的大陸國民,行前務必做好相關作業,提前了解緬甸婚姻法令、律例,尊敬本地風氣習慣,必需做到以下五點:
第一、了解和遵照緬甸國民與外國人成婚的法令,避免涉嫌生齒拐賣;
第二、正確核實女方身份信息,年紀為重點,緬甸法定成婚年紀為18周歲。必定要查對其身份證,必需年滿18周歲;
第三、必需包管當事人在自願的條件下來往,並征適當事人家長批準;
第四、向縣級法院申請註冊成婚,成為正當夫妻;
第五、不要認為女方或其家庭接收金錢(彩禮)可以作為承認來往的證據,金錢彩禮凡是是法官鑒定拐賣生齒的主要根據。
案例1、大陸國民A赴緬尋找成婚對象,來往的對象自稱已年滿18周歲,未核實女方身份證,便向女方付出彩禮(約合國民幣2萬元),將其作為成婚對象開端來往。緬甸涉外婚姻需向戶籍地法律部分申請,本地法律部分在核實女方身份時,發明女方現實年紀僅為15周歲,遂將大陸國民A拘捕並以欺騙未成年女孩同居罪提起公訴立案查詢拜訪,A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案例2、大陸國民B經國內婚姻中介公司先容進緬尋找成婚對象,緬籍女生在聽信先容人關於嫁到大陸會過上富饒幸福生涯的說法後,批準與B來往。但該女孩家中分歧意此親事,B仍多次到訪女方家中,執意與女方來往,後女孩支屬將此事上報村長,本地警方以B涉嫌欺騙緬甸女孩成婚為由,將B抓捕,今朝此案仍在審理中。
緬甸是一個多平易近族多宗教的國家,緬甸婚姻法對分歧宗教人士之間成婚做出了分歧的劃定。緬甸婚姻法關於非釋教徒與釋教徒到縣級部分掛號成婚條例的第二部門實用於大陸男士與緬甸密斯成婚。該部門明白劃定,年滿18周歲的非釋教男性與年滿18周歲的緬甸釋教女信徒依法掛號成婚需知足以下前提:第一、兩邊均是精力正凡人士;第二、兩邊在不受任何威脅迷惑、誤導的條件下自願批準成婚;第三、未滿20周歲的女性成婚需征得怙恃批準,怙恃亡故應征得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批準;第四、女方需獨身;第五、男方需獨身。
大陸駐曼德勒總領館提示大陸國民以上述案例為戒,正當、合規迎娶緬甸新娘,避免喜事情悲劇。
如遇緊迫情形,請撥打下列德律風追求輔助:
緬甸報警德律風:0095-199
緬甸醫療急救德律風:0095-192
駐曼德勒總領館領事維護德律風:0095-9-259172726
交際部全球領保與辦事應急呼喚中間德律風: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