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先在一起,才能做親密的行為
「需要先在一起,才能做親密的行為」,可以將它作為一個底線。這個底線或許不能識別前方可能存在的危險,但是拒絕曖昧的親密時,可以排除不夠堅定的感情。
身體能明確知道,友好的擁抱和帶有情欲的擁抱,有什麼不同,前者讓我們在分開時,內心依舊坦蕩,而後者卻會讓「只是朋友」的我們失態。

因為我們不知道,應該以什麼樣的表情面對對方,也不知道接下來該以什麼樣的身份和對方繼續相處,所以發自內心想要真正在一起的,牽手、擁抱、接吻才會更自然。
表白和親密不能顛倒順序
那晚約會結束,我們擁抱著告別,兩個人都有些不舍,但當他低頭想吻我時,我像被觸電一樣迅速往後退。我不是不心動的,當和他在一起看電影時,當下班後看見他在門口等我時,甚至逛街抬頭看著他的側臉時,我都幻想過親吻的一幕,但是有個前提,是我們已經在一起。
那天晚上像往常一樣聊天時,他問我:「你是不是總喜歡吊著男孩子呀」?我想了想,回他說:「我想先在一起,才能接吻,希望你知道,這不是吊著你,而是珍惜這段關係的表現」。

在我看來,這已經是很明顯的暗示了,但很不巧,我們並沒有繼續走下去。朋友知道我已經很久沒有對人心動了,問我:「後悔嗎?如果那天晚上你沒有拒絕他的親吻,或許你們已經在一起了」。
雖然傷心,但我並不後悔,因為真心想和你在一起的人,不會因為一個吻而留下。這場曖昧的後勁很足,我常想,他會不會回來找我,直到有一次看到他在朋友圈分享了一首新歌,是他寫給一個剛認識的女孩,那時距離我們曖昧結束,才不過三天。

我很慶幸,我所堅持的「你需要先說在一起,才能吻我」是對的。之所以認為,表白和親密不能顛倒順序,是因為一句話:人是沒有被第二次認識的可能,人們相識、相熟、再相戀,這是一條只能前進的路,一旦卡在中途,一切都會變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