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據安徽高院消息 原以為是好友幫忙牽線搭橋,萬萬沒想到是好友自編自導自演的「愛情騙局」。最近,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與被害人李某某系前同事關係,兩人一直保持聯絡。2021年3月底,李某某請劉某幫忙介紹女朋友,劉某因缺錢心生貪念,用自己的另一Line小號自稱「陳某」加李某某為好友。劉某後以「陳某」為名與李某某網戀,戀愛過程中「陳某」謊稱母親生病、去世等情況,博取李某某的同情,多次索要錢財累計金額達69360元。在李某某提出打電話核實身份時,劉某編造信號不好等理由推脫拒絕。被告人劉某被抓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綜合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和社會危害性等因素,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張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