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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舊中國的封建制度下,婦女被禁錮在家中,喪失了自己的獨立人格,統治者也從來不承認男女擁有平等的權利。在「三從四德」的框架內,婦女很難有法制保障,更不要提獲得政治民主權利,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盡管辛亥革命以後,婦女為參政議政做過很多努力,但進展不大。
新中國成立前夕,在具有憲法效力的《共同綱領》中就明確規定,婦女擁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作為施行該項規定的最好體現就是在1949年10月1日開國大典當天,一批優秀的革命女性登上了城樓見證了共和國成立的偉大時刻。
從照片中我們可以看到蔡暢作為走出家庭,參加革命的女幹部身穿著一件列寧服,這也成為了當時那個年代革命者的標誌。
這種大翻領,雙排扣,系腰帶的灰色布衣也被視為當時最革命最時髦的服裝。
參加開國大典的女性基本上不是短髮,就是直發梳著辮子,沒有任何的化妝,腳上穿著布鞋或膠鞋。婦女們通過這樣的方式來體現自己的革命性和獨立性,自己不再是舊社會依附於人的附屬品,而是能夠自食其力的勞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