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翻攝自YouTube頻道Judicial Yuan司法院影音直播)目前司法院大法官僅8人,總統府已提名過2波司法院大法官新人事案,但皆遭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攜手否決,因此憲法法庭停擺達1年。不過憲法法庭於去(114)年12月19日以5人體制召開確認裁判文本評議,結束後再召開一般評議,宣告藍白版《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失效。今(2)日憲法法庭再度以5人體制作出今(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裁定屏東地院裁定違憲,辯護人得為被告聲請撤銷或變更羈押處分。民眾黨稍早發出聲明,表明憲法增修條文設大法官15人掌理解釋憲法之權,司法院5人在違反憲法規定與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要違憲、違法做出5人判決,刻意從人權議題著手,企圖提 5人判決正當性,此種陽謀,昭然若揭。
民眾黨指出,違憲就是違憲、違法仍是違法,其違憲違法的5人組成,並不會因為提出的意見有助被告程序權保障,就能夠讓違憲違法的判決合法化、合憲化。
民眾黨表示,該黨贊同在合法的前提下,各機關可以努力繼續提升我國的人權保障,但應該「以合法的程序進行」。此時 5 人持續判違法決,訴求人權保障議題,因是在違法程序的前提下,實乃對各級法院法官、律師,都創造了本無必要的難題。
民眾黨認為,此次115年憲判1號對於系爭的刑事訴訟法第 416 條,採取的是一種合憲性解釋建議,認為應準用刑訴法第 346 條之規定,讓辯護人在為被告之利益且被告未明示反對下,得單獨為被告之羈押處分提起抗告。其實,即使沒有此解釋建議,各級法院法官在解釋適用法律時,本來就可以做此種合憲性解釋。
民眾黨說,事實上,關於羈押制度,現行法存在更多「侵害人權」的規範,台灣民眾黨早就提出相關修法,解決許多更為嚴重的問題。令人遺憾的是,卻遭由民進黨政府控制的司法院與法務部杯葛反對。民眾黨呼籲,立法院應立即排審《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的修正草案,全面檢討羈押制度的人權侵害問題。
民眾黨沉痛呼籲,5人判決在憲法上、法律上都是違憲違法而無效。請總統賴清德立即履行法律義務,別再刻意拖延提出大法官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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