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翻攝YOUTUBE)網紅「館長」陳之漢在直播稱「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新北地檢署以恐嚇危害安全及恐嚇公眾等罪,依法提起公訴。館長嗆,他要求總統賴清德親自出庭,否則就是冤案。前立委邱毅發文質疑,恐嚇罪成立的關鍵在於被害人是否「心生畏懼」,直指賴清德若不敢出庭作證,那法官應判館長無罪,並主動追訴賴清德誣告罪。
邱毅在臉書指出,檢察官對館長提起公訴,罪名是恐嚇罪,被恐嚇的對象是賴清德。恐嚇罪成立的法律要件是,所謂受害人要心生恐懼。因此館長要向法官聲請傳喚賴清德出庭作證,並接受詰問,確定他有沒有心生恐懼。若是賴清德不願或不敢出庭作證,那法官應判館長無罪,並主動追訴賴清德誣告罪。
邱毅表示,因為館長的言語既然未使賴清德心生畏懼,他去控告館長恐嚇罪,不就是典型的誣告嗎?館長到底說了什麼?館長在直播時回應網友斬首行動問題,他說了一句「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就是這句話惹出了官非,還勞煩賴清德找大律師提告,想必律師昂貴的訴訟費也是公費支付,這可都是民脂民膏的納稅錢,政府不是一天到晚喊窮嗎?
邱毅說,賴清德提告,又給檢察官拍馬屁的機會,這個案子起訴公然侮辱還有些道理,檢察官可能認為公然侮辱罪太輕,因此起訴了恐嚇罪,恐嚇罪量刑重,但前提是必須傳喚賴清德出庭作證。賴清德說他是原告,原告不需要出庭。
邱毅表示,「賴清德,你錯了」,法官是可以對原告以證人身分傳喚出庭,若拒絕出庭,法官得以強制拘提。問題是那個法官有這個膽量。不過館長可利用這個機會,好好玩玩賴清德。人家都把刀送你手上了,不拿出來用用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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