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遊辦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 移民署警告:會喪失台灣身分及權益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新版中華民國護照。(圖/資料照片,圖源:外交部)新版中華民國護照。(圖/資料照片,圖源:外交部)

依據英國恒理環球顧問事務所有限公司(Henley & Partners)公布的2025年度全球最強護照排名,台灣排第37名,可免簽證通行136個國家和地區。縱使如此,因國際情勢關係,仍有部分國家不承認中華民國台灣的護照。但有些人求方便或聽從他人傳授變通方式,改申請中國的「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解決入境或轉機問題。行政院內政部移民署今(13)日警告,此舉會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會被廢止台灣戶籍並喪失台灣人民身分相關權益,因此提醒民眾勿因小失大。

移民署指出,近期有國人赴中國鄰國俄羅斯旅遊時,因貪圖便利被旅行社誤導進而申請「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因違反規定,後續由移民署依法通報當事人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廢止台灣戶籍並喪失台灣人民身分相關權益。移民署懇切呼籲國人,出國旅遊切勿貪圖便利、省錢,而申請「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否則違法而喪失台灣人民身分,貪小便宜將吃大虧。

(圖/行政院內政部移民署)

(圖/行政院內政部移民署)

移民署表示,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包含「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違反者,喪失台灣人民身分。

另依「廢止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移民署倘接獲其他機關通報或民眾檢舉國人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或定居證,經依行政程序法查證並通知當事人說明後,即會依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逕為廢止其台灣戶籍。

移民署再次強調,「在台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已於114年11月3日修正實施,對於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已喪失台灣身分的民眾,回復身分的程序採取更為嚴謹的標準。移民署懇切呼籲國人,前往中國大陸或其鄰國旅遊時,切勿因為貪圖方便、省錢而申領「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違法者除了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外,同時也會失去身為台灣人民的相關權益,切莫因小失大。

移民署再次重申,國人在規劃出國旅遊前,應循正常管道申請目的地國家的簽證,且務必瞭解我國的相關法令,在旅遊過程中保持警覺,勿聽信旅行社招攬手法而申領「中國一次性邊境旅遊護照」,以避免觸法。另請旅行業者務必恪遵我國法律,勿因貪圖方便而讓旅客陷入違法困境,內政部也會持續蒐證,若有業者涉及不法,將移送相關單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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