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你》訴說女人群體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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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律師眼中的《找到你》

女性群體的困境值得訴說,更值得審視

電影《找到你》海報。(資料圖片)

□ 馮清清

誘拐、家暴、離婚、撫養權……每個詞看起來都讓人極不輕鬆,但絲毫沒有影響《找到你》上映以來的一路好評。不同於今年其他幾部高分華語片的偏重男性群像或大男主視角,《找到你》是一部女性視角的雙女主影片。

雖然是雙女主,其實影片展現了三位母親——高學歷的全職女性(朱敏)、遭受家暴的農村女性(孫芳)、工作幹練的職場女性(李捷)——身處不同的人生境遇,所面對的全然不同的困境甚至是苦難。影片對職場女性心理剝洋蔥一般的呈現,引發了觀眾的強烈共鳴。和片中的李捷一樣,我也是一名女律師,對職場女性的現實困境,我有自己的觀察和理解。

影片中,姚晨飾演的律師李捷,符合大眾對女律師的一貫想像——言語犀利,行事利落。和丈夫感情破裂的她,正陷入泥淖一般的離婚大作戰。作為專業人士,在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知識點上,略占上風。雖然李捷諸多時間需要投入案件、開庭和飯局,無暇照顧自己兩歲的女兒,但好在雇到了在照顧孩子上完勝自己的保姆孫芳。未曾想,這個對女兒無微不至的芳芳阿姨,會給自己帶來如身處地獄般的磨難——差點失去孩子。

於是,「找到你」成為影片主旋律。李捷不斷尋找,並在尋找的過程中審視自己。警察質問李捷:「孩子丟了,為什麼晚上才報案?」「白天上班。」李捷一頭亂發,啞著嗓答。是的,白天上班、白天開庭、白天看項目、白天見客戶……我們白天需要在工作中披荊斬棘,只有晚上甚至深夜才能回到家裡。

記得在律所一次年度會議上,所裡一位女合夥人律師因年度業務表現極佳,被選做女律師優秀代表上台發言。起初,她和大家分享了很多業務心得,到後來說到生活和家庭,被同事們形容為「平日走路帶風」的她,突然哽咽,一瞬間落淚了。她說雖然業務做得很好,但這麼多年以來,自己實在無暇顧及女兒和父母,這種缺失感不是創收多、業務好可以彌補的。可如果不竭盡全力投入工作,如何為你愛的人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

從職業發展到家庭維護,《找到你》將女性在社會叢林要面對的生存困境展露無遺。女性群體的困境值得訴說,更值得審視。但審視後的出路,僅僅止步於「時代」這個大詞嗎?「這個時代對女人要求很高。如果你選擇成為一個職業女性,就會有人說,你不顧家庭,是個糟糕的母親;如果選擇成為全職媽媽,又有人會說,生兒育女是女人應盡的本分,這不算一份職業。但事實卻是,因為努力工作我才有了選擇的權利;因為當媽媽,我才了解了生命的意義。」李捷在片尾的這番話,被解讀為全片的點睛之語。說得有錯嗎?沒錯。說得有意義嗎?沒意義——至少在我看來。

仔細想想,這個時代對誰要求低呢?這個時代不也要求男人事業成功家庭兼顧,不也要求孩子從小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

有時候,女性對困境的訴說,也會成為一種話語霸權。它終結我們對原因和出路的思考,只讓人同情或動容。李捷這樣的職場女性,尤其身為女律師,生活在都市社會,工作壓力不言而喻。但任何職業身份,都只是標籤一張,而非鐵板一塊,其中不是沒有可以自由選擇的空間。譬如,你必須勤勉工作,必須代表當事人出庭,這是作為律師的工作職責;但你不必須參加客戶飯局,不必須面對不懷好意的客戶喝得酩酊大醉。在這一點上,李捷是有選擇權的。有人會說,這是律師開拓案源的需要。我不否認,這是律師開拓案源的方式之一,但不是唯一,也不是必須。你我,終究是有選擇權的。

有人會問,哪有這麼多選擇權?人在江湖,多的是身不由己。職場中的這句「身不由己」,大概是我聽過最似是而非的說辭了。女性一邊高呼給我自由,一邊放棄自由意志。每個人都期望自己活得自由。在法學的學術視野中,自由不是無為的,而是能動的,並且必然以意志作為主體。有人認為,意志也有被迫的。但即使它被迫,也是有選擇的。服從還是不服從,你可以自己選擇。從這個意義上,我才說,無論李捷,還是現實中和她一樣身處職場困境的女性終究是有選擇權的。所謂枷鎖,不過是自己添加的條件限制而已。你選擇哪些條件作為考慮因素,從根本上講,仍是一種自主選擇,無不體現了你的自由意志。

所以,沒有什麼身不由己,只有你的自由意志,不過看你是否行使而已。為了孩子、為了工作、為了丈夫、為了家庭……在為一切付出之前,或許你更應該做的,是找到你——你的自由意志和你自己。

《黃金時代》中,導演許鞍華借著蕭紅之口說:「我不能選擇怎麼生,怎麼死,但我能決定怎麼愛,怎麼活。這是我要的自由,我的黃金時代。」是的,我不能選擇身處什麼時代,身處何種社會,但我能決定依著自己的想法,熱烈地愛,自由地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