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花一朵,種在我心中,含苞待放意幽幽,朝朝與暮暮,我切切地等候,有心的人來入夢……」
那個來入你夢的人,會不會是梅艷芳?
時間的巨輪匆匆駛過,轉眼,這已經是梅艷芳去世第17周年了。
眾所周知,八九十年代的香港是當之無愧的魅力之都,那裡有著發財的故事、大都會的傳說、金庸的江湖,還有黃金一代的港星,而梅艷芳無疑是巨星中的巨星。
被讚譽為「香港的女兒」,但梅艷芳的成績不止於香港,她走向了亞洲,影響了一個時代,至今依舊無人可以超越她。
於是,每年到了她的忌日,袁詠儀等明星,還有眾多粉絲都會表達對她的思念之情。
隻可惜,她的一生就像煙花般,綻放過,美麗過,卻一瞬即逝。
而璀璨背後,她的家人財迷心竅,簡直如附骨之疽般帶給她傷害和黑暗。
財源滾滾來
若說梅艷芳一生的底色是悲,那這種悲則源於她是個女孩。
梅家原本就靠打魚為生,家境清貧,梅父去世後,更是雪上加霜。
梅媽帶著四個孩子生活,想方設法掙錢原本沒錯。
只是梅艷芳上有兩個哥哥,梅媽卻隻讓她和姐姐去賣藝養家,哥哥們反倒被好生養著,只因梅媽重男輕女,認為女孩是賠錢貨。
自4、5歲起,梅艷芳便和姐姐在香港小歌舞廳、酒廊、街頭、荔園到處表演。
天寒地凍、饑腸轆轆是常態。
那時,她們是最卑微的「歌女」,要忍受客人的調笑和嘲謔,在學校也被同學視其為怪物,受盡白眼。
命運的轉折發生在1982年,香港舉辦第一屆華星新秀歌唱大賽。
19歲的梅艷芳憑借徐小鳳的一首《風的季節》征服了評委,拿下大賽冠軍。
之後,她順利簽約華星唱片公司,正式進入歌壇。
同年,梅艷芳發布了第一張專輯《心債》。
剛出道,能掙到的錢有限,收入可以基本忽略不計。
雖然當時同名主題曲奪得"香港電臺中文金曲榜"第43周冠軍,可梅艷芳卻備受爭議。
因為,彼時公司給她的定位是鄰家女孩,她留著卷曲長髮,淡裝清純,可多年的舞臺經驗讓她顯得成熟,她那些年跑場掙錢的事也被狗仔翻出來大肆宣揚。
梅艷芳一度還挺受打擊,好在她沒被打垮。
1983年,梅艷芳推出第二張唱片《紅色梅艷芳》,其中主打歌《赤的疑惑》展現「壞女孩」風格,拿下五白金銷量,即賣出25萬張。
她還獲得東京音樂節上「亞洲特別獎」,這趟東京之旅開啟梅艷芳和著名時裝、形象設計師劉培基一輩子的合作。
隨著人氣暴漲,梅艷芳真正開始走紅:
從出道至2002年梅艷芳最後一張音樂專輯《With》,梅艷芳一生出了近50張專輯,累計銷售量超過千萬張。
如果按照每張淨收入10元計算,她靠專輯掙了上億資產。
她還是全球華人舉辦個人演唱會最多女歌手,總計292場,光這個也能有超千萬收入吧。
唱而優則演,有人說梅艷芳是被唱歌耽誤了影後。
她主演或參演了45部電影和2部電視劇,憑借《緣分》《半生緣》拿下金像獎最佳女配;《胭脂扣》讓她榮膺金像獎影後,《男人四十》讓她提名金馬最佳女主角。
她的片酬從早期的4萬港幣,漲至後期的150-200萬。
按照這個計算,那些年,她靠演戲也掙了幾千萬身家。
加上廣告等,保守估計,得有1.5億吧。
所以,後來劉培基會說她掙了很多錢。
梅姐仗義疏財
2003年12月30日,梅艷芳因宮頸癌導致肺功能衰竭去世,年僅40歲,可謂英年早逝。
但根據媒體的報導,當時她的遺產大概價值約3000萬至3500萬港元,包括不動產。
還是隨著香港房價上漲,2011年才被認定升值到港幣近1.7億。
是不是和她掙到的錢差別有點大?
其實也不奇怪。
梅艷芳朋友多,也一向大方。
「我覺得錢很重要,可不是最主要的,我從小對錢的概念就是有就可以……去的時候,錢只是一個數字。」
所以,為了支持公益,她能花1000港幣買一支花。
這是當時普通人一個月的薪水。
每次和朋友出去吃吃喝喝,都是她給錢。
作為好友,劉培基勸她不要這麼浪費,畢竟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掙的。
梅艷芳何嘗不懂掙錢的艱辛,只是她覺得朋友間的情誼比錢更重要。
鄭秀文說過,梅艷芳很有俠義精神。
1985年,香港小虎隊解散後,林利選擇去臺灣發展,分別時,梅艷芳偷偷塞給他兩萬塊錢。
拍《半生緣》時,劇組很缺錢,有人因拿不到報酬心生怨氣走人了,梅艷芳卻不在意,拿著低片酬依舊兢兢業業拍戲。
為了捧徒弟,梅艷芳用自己的錢開了公司。
張國榮曾調侃說:「如果要得到梅姐的喜歡,拼命向她借貸就行,你借得越多,她就越高興。」
所以有不少人占過她的便宜。
對於被朋友騙錢,梅艷芳不難過,隻怪自己識人不清。
讓她難過的是家人,「連家人都騙我錢,我覺得非常傷心」。
據說,梅艷芳剛走紅不久,她哥哥梅啟明便以做生意為由索要200萬,當時梅艷芳一下子也拿不出那麼多的錢,母親卻認為梅艷芳舍不得,忘恩負義。
梅艷芳只好咬牙接了一整年的工作,把報酬都給了梅啟明。
後來梅啟明騙她生意失敗,錢賠光了,其實他隻虧了20萬,剩下的錢都拿去賭輸了,甚至倒欠巨額債務。
梅媽袒護兒子,以梅艷芳名義擔保,將債務轉移給她。
如果此事為真,或許這就是兄妹不和的原因所在吧。
而根據資深媒體甘鵬的說法,梅媽成立過一個抗癌基金。
梅艷芳的姐姐也疑似宮頸癌去世。
梅艷芳投資千萬港幣,卻發現基金管理有問題。
梅艷芳最重親情,卻被哥哥和母親這樣吸血,何其可悲可嘆。
從梅媽和梅哥的性格來講,梅艷芳平時給他們的生活費也一定不少。
這也就是為什麼梅艷芳在娛樂圈呆了21年,但留下的遺產並不算多的原因。
家人財迷心竅
或許是看清了家人的面目,去世前,梅艷芳把自己的遺產交給了好友劉培基和王敏慧托管。
媒體後來公開了梅艷芳的遺囑內容:
自己名下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
預留140萬人民幣給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經費;
剩餘遺產委托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給母親覃美金約58000元人民幣作為生活費直至母親去世;
遺囑中還特別指明,直至母親去世,所有資產會扣除開支捐給妙境梵學會。
這意味著梅艷芳的遺產不屬於梅媽,哥哥梅啟明更是沒份。
其實梅艷芳對家人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但梅媽和梅啟明怎麼會願意將巨額遺產」拱手讓人「呢?
於是,梅艷芳屍骨未寒時,梅媽開啟了遺產之爭。
首先,她主張」信托無效「。
2004年,梅媽和梅啟明將受托人——匯豐信托告上了法庭,聲稱匯豐信托改動了梅艷芳的遺囑。
梅媽認為梅艷芳的精神狀態不具備做出有效遺囑和信托安排的能力。
不過,法院取信了——梅艷芳設立信托和遺囑時在場的梅艷芳的乾媽、匯豐信托董事,及主治醫生三人的證詞。
根據證人提供的會面記錄,以及受托人備忘錄,主治醫生提供的醫療證據也表明,梅艷芳當時的精神狀態正常,法院以此駁回了梅媽的說法。
梅媽敗訴後,並未消停,她先後兩次上訴,但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別被駁回。
氣急敗壞之下,梅媽表示梅艷芳死因有疑,有人謀財害命。
還上街拉起了橫幅,稱這是世紀大騙案。
無果之後,梅媽開始了第二階段:訴訟,要更多的生活費。
2011年,梅媽終審敗訴,欠下超200萬的律師費,她一直拖著不還。
2012年,梅媽的生活費已經上漲至14萬,但還是不夠。
這年4月,梅媽個人被法院宣判破產。
2014年,在考慮了梅媽的生活需求和破產的現狀後,法院判給梅媽每月15.2萬,但其中10.4萬用於破產還債,還限定了每月2萬的房租費用。
但梅媽很任性,租起了4.3萬/月的房子,然後又向法院申請房租費、補品費和針灸費,但沒有成功。
失算的梅媽,後來也因欠租被房東轟走,此後她又多次借口要錢,要求一次性取出梅艷芳的7100萬港幣遺產,未果。
她的鋪張消費、訴訟費、律師費,在快速蠶食著梅艷芳的信托資產,導致梅艷芳的信托資產多次告急,只能賣了房產以及遺物補充。
據悉,目前梅艷芳的遺產已經所剩無幾了。
而梅媽這麼努力想要奪回遺產的目的,仍是讓兒子和兩個孫兒生活無憂!
要是不知道她對梅艷芳做了什麼,真要感動於這份對兒子的母愛。
在母親的」庇護「下,梅啟明這麼多年一直沒怎麼工作,如今梅媽97歲了,梅艷芳的遺產也快沒了,眼看好日子不多,梅啟明開始想辦法布局自己的後半生。
但他仍選擇消費梅艷芳。
7月17日,媒體報導,梅啟明開了一家食品店,似乎目前還未開張。
而在食品店旁邊,早在去年他就成立了梅艷芳紀念館。
梅啟明此舉,明顯想利用梅艷芳的人氣,帶動自己的生意。
不過,梅家吸血梅艷芳眾所周知,這家店能不能做下去,仍是一個的未知數。
可嘆梅艷芳作為傳奇,沒想到家人這麼」神奇「,旁人只能留下一聲唏噓……
#梅艷芳#、#去世#
作者:zeria
責編:ze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