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中之物》當我愛了,便用生命愛你,補償你,給你你想要的…

  男主沈知節,一個在貧民窟生,在貧民張,十三歲就過著無比黑暗生活的暗勢力份子。

  他從小就要學會生存,爭奪,利用,欺騙和背叛。

  他被捕入獄因為女主,當他重生歸來,就要報復女主,折磨女主。

  可他漸漸發現,他控制不住的自己愛上了女主,他逼著她離婚,逼著她和自己在一起,把她控制在自己的範圍內,毀滅證據,打破她逃離的計劃,只為了留她在身邊。

  當他放低姿態,想要改變自己,希望女主可以教給他什麼愛,怎麼去愛時,後一秒,女主的計劃成功了,他們一家人終於自由了,不再是他的掌中之物。

  男主瘋子一樣找女主,動用了一切勢力,睡她睡過的床,聞她枕頭上留下的香味。半年後終於漸漸接受了這個事實,女主逃走了,再也不會有她的資訊了。可是幾個月之後,他的相親對象竟有幾分像女主,交往幾個月準備訂婚。可他心裡的那個人只是女主。

  一個電話,讓他重新找回女主,女主回到她身邊,條件是不傷害她的愛人。他讓人抹去她愛人的記憶,也抹去了她活著的痕跡。

  她回來了,可是如行屍走肉一般,她把情緒都藏起來,無悲無喜。

  他心疼女主,帶著她去打牌,替她擋酒,可她又給他惹麻煩,給他做交易。可他樂意,他身在地獄,只希望身邊有個她,可以給他一點光亮。

  她懷了她愛人的孩子,他氣瘋了,卻也舍不得她,只求她打掉孩子,她不肯,就用她愛人的命做交易,要孩子還是要愛人?

  他心疼她,憐惜她,一直都小心翼翼,可她呢,使終不放棄復仇,意圖挑起傅家內哄,可惜這一切,他都看在眼裡 ,由著她折騰,她知道了也就放棄了。

  他要出遠門去傅家發家之地,黑色地帶,帶著她一起去,也算散心。

  在那裡收到襲擊,他用身體護著她,在生命垂死之際,她想的也還是聽聽她愛人的聲音,想著和他同歸於盡。可是如果能死在一起,他也是願意的。

  他答應帶她去見她的愛人,就去了。讓她見一見,死心也好。反正她的愛人都忘了。

  她答應和他一步一步往前走,他高興壞了。

  在她受到傷害,喊他名字時,還以為他在她心裡有了地位,誰知竟是為了諷刺他兩句,可她受的傷害是因為他,他當時就僵住了,萬箭攢心,難敵其痛。

  他欠她的,他早晚還他,一點點還。

  傷害她的人,被滅了滿門。

  他想抱著她,安慰她,給她安全感,可她受傷害的根源是他,他沒資格,她離他更遠了。她在夢裡喊的名字,都是她愛人的。

  她走不出那次事件給她帶來的恐懼,傷害。他看著她困在裡面,卻幫不上忙,他後悔了,後悔最初折磨她。

  她的意志垮了,就這麼……活著。

  直到他的愛人回來了,她才有一次眼裡有了亮光。他看出來她的變化,他開心。還偷偷藏了她的照片。

  他帶她打牌,她竟還有心思想著挑撥傅家內哄,他知道,也由著她。

  她要鬧,偷聽,要去公司上班,都由著她。

  她冤枉了他,他爭辯兩句她不信,也就算了,隻忍著,配合她。

  她懷了他的孩子,他生怕她把孩子打掉,日夜守著。他答應給她一場盛大的婚禮。

  老爺子不同意,親自帶人去殺她,他知道了,不顧一切地往回趕,打電話告訴她密室的密碼,還有密道,幫她逃出公寓,

  回來後,除了老爺子,把其他人都殺了。

  他知道她做的一切,也知道他的愛人回來了,由著她找證據,由著她去見她愛人。然後只要她不走,就不追究了。

  最後,她拿了證據,配合警方把他們一網打盡,可他還是逃了,用那個密道。

  他仍然找到了她,原來在她身上按了定位器,他只求她不要打掉孩子,他可以放了她的愛人和她一起走,他願意用自己的命換孩子的命。

  最後的最後,女主和她的愛人相扶著離開屋子,走向光亮,男主自殺了。

  孩子生下來了,一年後,女主還收到男主早就寫好的一封信。

  這封信帶著懺悔,帶著不甘,小心翼翼,「我不止一次地想,如果那一夜,我們的開始不是那般不堪,該有多好」

  就是這樣一個壞事做盡的男主,卻叫人恨不起來。

  他把刀遞給她,用生命償還給她造成的傷害。

  他不懂愛,也不知如何去愛,他愛得深沉,愛得自私,愛的付出了一切。

>《掌中之物》當我愛了,便用生命愛你,補償你,給你你想要的…

《初戀了那麼多年》官宣海報,男女主CP感十足,看了就想談戀愛

尋夢園

何潔演出有瑕疵,丁太昇毫不留情批評,結果被反上了一課?

尋夢園

《愛情的開關》熊梓淇賴雨濛青春漩渦初體驗

尋夢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