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仙王的日常生活》涉嫌抄襲?請聽我說幾句

  現在我們看到的動畫《仙王的日常生活》是同名創作的網路動畫小說。不幸的是,這部動畫的原著小說涉嫌抄襲。詳細說明情況,闡述個人觀點並與你討論。

  

  摘要

  

  《仙王的日常生活》這部動畫小說涉嫌抄襲《齊木楠雄的災難》,我認為這是一種非常惡劣的行為。「抄襲」許多作品的仙王動畫了?我一直相信國創會有一個光亮的未來。總有一天,它會在各個方面超越日本動畫,但絕不是通過改編「涉嫌抄襲」的小說來實現。動畫本身具有很高的制作水平,是民族創作中的精品,值得肯定。遺憾的是,這部作品會流失原小說,給原作者創造收入,這讓人很糾結。

  

  小說為何涉嫌抄襲

  

  首先,我不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法律規定中沒有具體的抄襲判斷標準。為了嚴謹地表達,文章中所有的「抄襲」都是「涉嫌抄襲」,這是我個人根據法律規定的解釋和輿論標準作出的判斷。

  

  具體而言,仙王的原著小說與《齊木楠雄的災難》的情節有很多相似之處。在這裡你可能會問,兩個作品不能互相碰撞嗎?類似的情節難道不是常規的嗎?其他作品的相似之處可能有撞人設、俗套的成分,但我不認為仙王屬於這兩種情況。

  

  從人物環境的相似性來看,這不是撞人設的問題,而是至少四五個人物的相似性和人際關係的相似性。而人物環境的相似性不僅是簡單的相似性,如同「似曾相識的感覺」。我認為在同樣的情況下太過明目張膽了。因此,我認為仙王涉嫌抄襲。

  

  說到這裡,有人會說到根據《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中抄襲的判斷標準反駁我,同量沒有達到10%就不算。但另一方面,當我偷竊時,我必須先偷走別人10%的財產,然後才能算是偷竊?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仙王的小說創作中抄襲了齊神漫畫,因此在小說漫畫中出現了極為罕見的同一人物的案例,基本符合司法解釋中的抄襲標準。更有甚者,涉嫌抄襲的內容都在免費一章,大部分原創內容都在收費一章,難免有人聯想。

  

  畢竟,法院沒有裁定這部原著是抄襲。我只能問你一個問題,那愛情公寓呢?郭敬明呢?法律沒有說他們抄襲,但這不是我們訓斥他們的原因。我們要的是理性。在這個過程中,法律是最有力的助手,但我們也應該認識到,法律並不完美。否則,不斷推進司法解釋的目的安在?然而,由於修改是在動畫確認後進行的,最激烈的前20章已經被修改。

  

  評價仙王

  

  首先,我對這部動畫的作品質量是非常肯定的。如前所述,動畫本身具有很高的制作水平,屬於國家創造的高質量產品。而且,我還發現動畫制作團隊意識到原來的小說涉嫌抄襲,並進行了一些神奇的改動,王令哥哥在動畫中不復存在。動畫片制作團隊應該與涉嫌抄襲的原作者切磋,而不是提拔他。

  

  憤怒

  

  紮心自問,我難道不能理解先抄寫小說,然後再修改它的行為嗎?這樣的抄襲行為在小說界很少見嗎?當然不是,90%的小說質量取決於後期的修改,各種名著也不例外。例如:文太、神仙模式狗、灰呂、哦呼、九尾內心池、琦玉、骨王、全職、海賊。歡迎程度可能超出了原作者的想像。

  

  其次,作者的態度是多變的。事實上,一開始我的態度不是很強硬。我希望原作者能站起來說幾句溫柔的話,盡管如此。原作者的態度非常強硬,後來對動畫片卻不承認。他被錘打多次,開始偷偷地改文案。

  

  第三,齊神原吧主。她一心一意列舉了仙王小說中涉嫌抄襲的內容,並提出了三個不過分的要求:枯玄君公開道歉,承諾小說後續不會出現涉嫌抄襲的內容,然後改變過去小說中涉嫌抄襲的字眼。但我們沒想到的是,我們這些抄襲者會遭到三種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刪帖、誤導輿論、潑臟水。

  

  總結

  

  當然,最好的情況是枯玄君能得到齊神原著作者的正式授權,或麻生周站出來明確表示支持仙王的作品。好的作品不希望就此被埋沒,但是不正當的作品也應該受到懲罰。希望仙王動畫能繼續的發展下去,畢竟小說與動畫是兩碼事,希望大家能正確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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