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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確保膳食補助資金全部用於學生
本報訊 (記者 匡麗娜)如何進一步做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12月11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教委獲悉,市教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相關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據了解,前不久,相關部門通過開展「貧困區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民生監督」督查,發現在一些地區存在營養改善計劃地方配套經費不落實、教師用餐擠占學生膳食經費、膳食質量不高、資金管理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完善等問題。為此,上述單位聯合發出《通知》。
「各個學校要確保膳食補助資金全部‘吃’進學生嘴裡。」市教委相關負責人稱,《通知》對怎樣進一步加強膳食資金管理,如何提高膳食質量等提出具體要求,例如,應該享受營養改善計劃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學前教育兒童)必須全部納入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範圍;各區縣應按就餐學生人數與食堂從業人員之比,不低於1:100的比例足額配齊食堂從業人員,食堂從業人員薪水、社保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營養膳食補助資金;要把因實施營養改善計劃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經費,納入地方同級財政預算等。
《通知》還指出,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變相承包經營、不得營利,必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方可供餐。嚴禁各個學校將營養改善資金用於學校教職工福利、獎金、津補貼以及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嚴防虛報、冒領、套取、擠占、挪用營養改善計劃膳食補助資金、克扣學生夥食和貪污受賄等情況發生。
該負責人稱,對工作不力、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出現系統性風險和嚴重問題的,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將嚴肅追責問責,及時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