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車115年春季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監理所籲請儘速繳納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收到繳費單之車主,多種方式安心繳納。收到繳費單之車主,多種方式安心繳納。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為「公路養管費」或「養管費」,該費用徵收目的係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使用。為使名稱與用途能夠更為一致,進一步達成使用者付費原則,並確保相關費用能夠專款專用,以達到道路永續發展、提升整體道路品質與交通安全,故加以更名,惟針對該等費用之每年開徵期程、繳費方式及繳納金額均維持不變。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115年度營業車春季「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繳費單已經以新名稱顯示,呼籲收到繳費單之車主莫驚慌,請安心儘速繳納,繳納期限至115年3月31日止,未繳納者依法將處新臺幣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提醒車主注意自身權益,以免受罰,造成荷包失血。

新竹區監理所亦提醒尚未繳納的車主,可多利用下列11種支付方式以APP進行繳費: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全支付、台北富邦銀行及愛金卡,即可免出門快速繳納;如繳費單遺失,可上「監理服務網」或下載「監理服務APP」線上查詢及繳費,或至超商操作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車主身分證字號(法人則為統一編號)補單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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