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萬政治獻金變收賄判17年?」柯文哲怒轟政治判決 黃國昌號召小草3/29凱道開戰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日一審宣判,針對「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創黨主席偕律師團與台灣民眾黨黃國昌主席、秘書長周榆修,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共同召開記者會,依法論法指出此判決荒謬之處,根本完全違背公平公正公開法院的原則,毫無司法的獨立性。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本黨絕對不會因此退縮、我們將更加團結起身行動,黃國昌號召全國支持者,本周日(3/29)上凱道、為柯文哲創黨主席與被踐踏的台灣司法討公道,請賴清德總統與民進黨不要迴避、勇敢出來面對,台灣民眾黨會堅定站在第一線,向綠色威權對抗到底。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更嚴正指出司法從偵查到審理過程,種種亂象毫無公正獨立性,「我們要阻止司法繼續沉淪敗壞、要阻止司法變成政治工具,這場審判還沒有結束」、「賴清德!我們絕對不會妥協、我們永遠不會屈服!」

民眾黨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此案必定會在台灣歷史上留下紀錄,今日荒謬的判決之處已經不只是某時地、excel pay、「莫須有」又多了更多的代名詞。北院將捐給台灣民眾黨的210萬政治獻金,認定為違背職務收賄且有對價關係,即使法官承認該金額不成比例、即使柯文哲根本不知情也無所謂,北院判決更指稱210萬就是前金,因此一定有後謝,雖沒有後謝的證據、但一定要判貪汙重罪,判柯文哲和民眾黨政治上的死刑。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發言表示:今日看到判決理由,很多人認為意外,但我們逐一檢視審理期間的荒謬,根本違背公平、公正、公開的法院原則。公正法院的四個原則: 第一、保障檢辯雙方武器平等,第二、保障辯護權,第三、無罪推定,第四、法官獨立,以上四個原則在本案我們通通沒看到,我們只看到法院毫無程序保障、沒有落實保障訴訟人權。

鄭深元指出檢辯雙方沒有平等的原則, 檢方不斷提出補充理由本案檢方,除了原本一百七十幾宗卷之外,又補充多達補充理由一至三十狀,共計多達三千多頁的卷證資料,不只無限制提出,甚至還在某一證人交詰之前數日提出,並配合特定媒體刊出,讓辯方疲於奔命,其中檢方甚至在補充理由十八狀表達對邵琇珮作證的不滿,揚言要改變求刑,企圖以此方式威逼其後尚待作證之證人彭振聲,並因此連帶使彭振聲夫人跳樓自殺,顯見,檢方已經企圖在影響審理公平,但北院竟然沒有任何作法或要求,沒有任何作為。

鄭深元重申,法官應該保持公平,法官不是檢方的打手,也不是被告的護身符,而是公平的仲裁者。但是我們看到證人黃景茂自始至終否認違法,亦否認明知違法,竟遭林俊言檢察官強行偽造筆錄,涉及公務員偽造文書罪嫌,經辯護人當庭告發檢察官林俊言,乃法院對偽造黃景茂筆錄無隻字片語,也未依法告發,法院對偽造證據視而不見,非僅毫無道德勇氣,且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41條第1項「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之規定構成瀆職。此外,本案卷證眾多,辯護人實無法逐一比對偵訊錄音與筆錄記載是否相符,莫非職司公平的法院,默許檢方可以把被訊問人沒講過的話硬塞進筆錄裡面,法院是否也是涉嫌瀆職?且法院對彭振聲、邵琇珮、朱亞虎、林欽榮等人證詞,未能依法獨立判斷,對林欽榮之偽證亦未依法告發,亦有失立場。

鄭深元強調,證人彭振聲、楊智盛、邵琇珮、朱亞虎、陳俊源等人的證詞都有問題,合議庭卻沒有做任何的處置。法院對北檢說的照單全收,是不是辯護人沒有發現,檢方就可以裝作不知道?法院也可以裝作不知道?而對於檢察官未檢送全案卷證,有隱匿有利被告證據之嫌,合議庭亦視而不見。本案準備程序之初,為了避免檢方隱匿有利被告證據之可能,曾要求法院應命檢方檢送全部卷證資料、全部扣案證據不得隱匿,「請問法院有要求了嗎?沒有」當初說因柯文哲有與陳佩琪串證之虞要求羈押,檢方承諾會馬上檢送陳佩琪的筆錄給辯方、法院也採信檢方這個說法因此羈押柯文哲,「請問最後筆錄送過來了嗎?沒有」,顯然法院對檢方完全無任何要求與約束,對被告請求完全未予處理,坐視檢方隱匿事證「請問公平法院的公平在那裡?」

鄭深元表示,對於本案審理,台北地院有無違反法院公平、公開、獨立審判原則,國民心裡都有一把尺。但最令人錯愕的是,法院認定威京集團捐給台灣民眾黨的210萬政治獻金為柯文哲收受之賄款,認定其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審判長更意外的當庭說明「210萬是前金,雖然很低,但可能有後謝」鄭深元問:既然檢察官所起訴主張的1500萬,法官都認為證據不足並非後謝,那到底「後謝在哪裡?」毫無實質證據,單憑210萬就認定這就是本案的行賄證據,實在無法理解、極其荒謬。

鄭深元表示,法院認定沈慶京進入市長室後,因在外等候的朱亞虎看到沈「面露微笑」走出來,就此認定雙方達成了「默示合意、期約賄賂」的行收賄證據,但「談了什麼、笑什麼」法院都不知道,豈能因此判定為收賄?豈不荒謬? 210萬元政治獻金是直接匯入「台灣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之後皆為合理黨務使用、柯文哲從未從專戶領出一毛錢進到自己口袋。再者,誰行賄會使用監察院系統可公開檢索的政治獻金專戶?法院判決根本違背常理與邏輯,北院硬將210萬元的捐款與高達120億元的容積利益掛鉤,更是完全不符合常理的「對價比例」。

對於台北地院在一審過程中發生的這些瑕疵與不當的判決謬誤,沒有落實公開公平的審判原則所造成的這個判決結果深感遺憾。柯文哲委任律師團將會在收到判決之書之後研議提起上訴,將來在二審確保發現全案真實,而不是檢方想要呈現給法院的假象,並且請求高等法院可以將全案即時直播給國人進行檢視,以維護司法正義以及公平程序的進行。

柯文哲委任律師陸正義律師表示,法院將北檢起訴書的照單全收,但事實是「沒有任何一塊政治獻金被柯文哲挪作私用」「沒有任何一毛民眾黨的錢,進柯文哲個人的口袋」,檢察官起訴柯文哲涉嫌公益侵占,理由是柯文哲用政治獻金的賸餘款來付柯文哲競選總部員工的薪水,但內政部的函釋卻說可以、調查局的職務報告也說用政治獻金支付沒有違法,連最高行政法院跟監察院都認為,只要捐款人捐贈政治獻金給政黨或參選人,政治獻金就是屬於政黨或參選人的,只是在使用的用途上會受到限制,所以政治獻金並不是刑法侵占罪規定的「他人之物」,檢察官硬要起訴法院竟然照單全收!

陸正義強調,檢察官還以柯文哲用政治獻金賸餘款100萬付給邱復生是投資作為理由,起訴柯文哲公益侵占罪,但是連邱復生作證時自己都說,柯文哲找他是要幫民眾黨提升網路聲量、發展數位政黨,雙方還有簽委託契約、企劃書,所以賸餘款完全是用在民眾黨上,使用上完全合法,但檢察官依然以柯文哲是為了自己投資為由而起訴。甚至連KP Show的門票收入共計77萬多也都構成公益侵占罪。陸正義律師更以蔡英文前總統為例,募款餐券一張五萬元,成本大約1至2千元,價差差了幾十倍,這屬於政治獻金、賴清德總統在選舉時的募款餐會,一個梅干扣肉便當賣一萬元,也差了幾十倍,這也屬於政治獻金、但怎麼到了柯文哲舉辦KP Show演唱會,門票一張8800元,光成本就高達7524元,價差連一倍都不到,怎麼會是政治獻金?更何況,木可公司自己賣門票,錢是屬於木可公司的,柯文哲從頭到尾沒有拿過,北院竟判柯文哲侵占,這就是徹底的羅織罪名。

陸正義連番丟出對北檢的憤怒提問:為什麼用政治獻金賸餘款付競選總部員工的薪水,就是柯文哲侵占?為什麼付100萬給邱復生來幫民眾黨做數位發展的企劃,就是柯文哲侵占?為什麼Kp show柯文哲一毛錢都沒收,卻被認定是侵占?為什麼木可公司賣門票就等同於柯文哲侵占?

陸正義表示此判決充滿檢察官的偏見,檢方在一開始就先預設柯文哲有罪的偏見下,刻意曲解政治獻金性質的前提下啟動偵查,毒樹生出毒果,而莫須有,終究還是莫須有。

柯文哲委任律師蕭奕弘直指本案脈絡「離不開政治」,北院新聞稿說本案提起容積獎勵沒有法源,但內政部在112年7月28日的函示都表示合於規定,當監察院帶隊到內政部後,整個案子180度大轉彎,連都發局公務員都直言「監察院就是有色的眼光在看東西,內政部也是配合演出,都是政治操作。」 蕭奕弘強調,本案每一位公務員都依法行政,這是一個「被政治、被監察權、被偵查權扭曲的一個行政裁量的案件」,且案發時柯文哲主席正全力與疫情作戰,對專業事項唯一做的就是「公開透明、尊重專業」,所有會議全程上網直播至今在 YouTube 都看得到。

蕭奕弘表示,若檢察官與法官因政治壓力就將行政裁量變成刑事犯罪,受傷的不會只是柯文哲,而是全台灣的文官體系。此判決是在告訴所有崗位上的公務員:「當你確信依法行政的時候,你可能之後會被認為有罪,因為國家可能會拋棄你、政府可能會拋棄你;當你有勇於任事的時候,你可能會坐牢。」 且本案除了除了林欽榮之外,沒有一個公務員違法、被指示犯罪,反而公務員們是在法庭大聲說「本案的程序絕對合法」,

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強調「我沒有圖利、我沒有貪汙、我非常坦蕩。」柯文哲表示用210萬我不知情的政治獻金當作收賄、根本是抹黑,「你們以為毀掉一個柯文哲、想為執政黨掃除將來選舉的障礙,但毀了一個柯文哲,還有千千萬萬的小草」,用虛構的1500萬定不了柯文哲的罪,就用捐給台灣民眾黨的210萬判我貪汙,用朱亞虎莫名其妙的認罪定我的罪,李文宗過去被說成是收賄的白手套,結果無罪,北檢還是把他羈押了11個月,是為了甚麼?這根本就是政治辦案!

柯文哲表示,整件京華城案「程序不正義、偵查亂公開、有罪推定」,審訊過程中,法官幾乎不問問題,順著檢方虛構的故事審理。現在用虛構的1500萬定不了柯文哲的罪,就用捐給台灣民眾黨的210萬判貪汙,用朱亞虎莫名其妙的認罪定我的罪,李文宗過去被說成是收賄的白手套,結果無罪,北檢還是把他羈押了11個月,是為了甚麼?這根本就是政治辦案!

柯文哲強調,「司法不可以是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是執政者打擊反對黨的工具」程序正義是法治的基石,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然而今天,我們看到的是:有罪推定取代無罪推定、羈押逼供取代實質證據、政治立場凌駕程序正義、檢察官可以違法而不受制約。當法官不再堅守獨立審判,崩壞的不是個案,而是整個國家的司法信任,如果檢察官的違法,不是個別行為,而是集團性的縱容與默許,那麼受傷的,將是最脆弱的人民。

柯文哲表示,台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已蕩然無存,「在這場審判中,證據法則被拋棄了、證詞被選擇性採信、程序正義蕩然無存。」 柯文哲強調,這場審判會在台灣歷史留下紀錄,如果司法改革有起點,應該就是此時、此刻、此地,不再是「某時地」,台灣民眾黨將奮戰到底,守護台灣最後的民主防線。

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嚴厲控訴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羅織罪名的政治判決」。黃國昌指出,當初北檢用「莫須有的Excel1500」構陷柯文哲已淪為台灣社會笑柄,如今法院竟在此事站不住腳後,轉身用捐給民眾黨專戶、柯文哲根本不知情的210萬政治獻金認定收賄。黃國昌痛批,法院竟以「沈慶京走出會議室面露微笑」作為達成默示合意的證據,這完全無視嚴格證明法則,法院之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滿足民進黨的政治目的「一定要達成一個宣告柯文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的目的」,甚至在沒有後謝的情況下,隨意以「前金」入罪,此判決簡直是台灣司法之恥。

黃國昌進一步痛批,這就是個「先射箭再畫靶」的審判,法官甚至包庇檢察官捏造不實筆錄、恐嚇威脅辦案的罪行,對白紙黑字的虛偽登載視而不見,「請問這是哪門子的司法?請問這是哪門子的法治國原則?」 ,若民進黨政府能以這種方式整肅柯文哲,任何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黃國昌正式宣布,將召開擴大聯合會議並正式地發出全國動員令,號召所有支持者在本週日(03/29)下午「上凱道、討公道」,正告賴清德勇敢出來面對人民的憤怒,台灣民眾黨絕對會站在第一線,向賴清德綠色威權對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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