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嘉義市「振興商圈夜市券」於3月31日全數兌換完畢/嘉義市府提供嘉義市政府自3月2日起推出兌換「振興商圈夜市券」活動,只要持稅籍於嘉義市店家消費滿2,000元的發票,即可兌換200元振興商圈夜市券,每人最高可兌換600元。活動期間,吸引大批民眾熱烈參與,補助金總額新臺幣2,500萬元,於3月31日全數兌換完畢,市府建設處長羅資政籲請民眾,要特別注意使用期限至115年6月30日,以免逾期失效影響自身權益。
嘉義市長黃敏惠表示,感謝全國民眾熱情參與,根據數據統計,本次兌換民眾嘉義市約佔7成,有3成是外縣市民眾,讓嘉義市商圈、夜市及特色店家在活動期間人潮與買氣明顯成長,也讓更多人看見嘉義市的城市魅力。
本次活動累計登錄發票金額突破2.7億元,創造超過10倍的消費效益,加上後續使用商圈夜市券刺激的消費商機,整體振興計畫效果亮眼,獲得民眾普遍肯定,同時本次活動所蒐集之發票,後續將全數捐贈予本是社福機構,讓消費不僅帶動經濟,也能回饋社會,發揮更大公益價值。
市府建設處處長羅資政表示,振興商圈夜市券適用範圍涵蓋嘉義市各大商圈、夜市及多元類型店家,無論是品嚐在地美食、選購特色伴手禮或日常消費皆可使用,使用上相當便利,但請民眾一定要特別注意使用期限至115年6月30日,以免逾期失效影響自身權益;更多活動資訊可至「嘉義市振興商圈夜市券」粉絲專頁及官方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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