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班休息薪資差額補貼 僱用安定措施申請至115年1/31止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勞動部於8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推動僱用安定措施,凡符合條件的勞工提供薪資差額補貼,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2100元,最長6個月。另外,勞工也可參加減班休息再充電計畫,依減班前後的薪資差額申請訓練津貼,每月最高補助1萬7210元。勞發署雲嘉南分署表示,民眾如對申請流程或文件準備有疑問,可撥打0800-777-888,或06-6985945分機1627、1645、1708及轄區各就業中心,由專人提供諮詢與協助。

雲嘉南分署表示,僱用安定措施薪資差額補貼,符合條件的勞工為受僱任職屬食品及飼品製造、紡織、橡膠製品、塑膠製品、金屬製品、電力設備及配備、機械設備、汽車及其零件製造,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等9種行業別。凡與雇主協議實施減班休息累計達30日以上,並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者即可申請,以減輕薪資減損帶來的衝擊。

減班通報除由事業單位通報外,持有減班休息書面協議書的勞工,也可自行向地方政府通報。若僅有口頭約定、無法提出書面資料者,則可透過勞資調解,以調解成立紀錄替代通報。若調解未成立,地方主管機關將依法查明,經查證確有減班休息情形者,會列冊通報。雲嘉南分署表示,補助金額比例為70%,每月最高補助1萬2100元,最長補助6個月,每人可補貼7萬2600元。

雲嘉南分署表示,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申領薪資差額補貼期間,透過訓練課程精進專業技能、提升職場競爭力。受僱公司若未符合僱用安定措施適用9大行業別,仍可依薪資差額申請訓練津貼,每月最高補助1萬7210元。全時工作的基層勞工,若減班前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介於2萬8590元至3萬300元,參訓後,也可申請每月最高2280元的訓練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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