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安定措施」延至115年10月底 北分署:24小時線上申請服務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為持續協助受國際情勢影響、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穩定就業,勞動部公告「僱用安定措施」延長辦理3個月,自115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符合資格的9大製造業減班休息勞工可依規定申請薪資差額補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為便利勞工申辦補貼,已提供「台灣就業通」線上申請服務,只要準備相關文件,3步驟即可完成申請,速審速撥協助穩定就業與收入。

北分署表示,勞工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線上申請薪資差額補貼,依序完成3個步驟即可:第一步註冊「台灣就業通」會員,填寫個人履歷表及求職登記表;第二步進入「會員中心」,點選「線上申請作業-僱用安定措施專區」;第三步填妥「薪資差額補貼申請書」,並上傳勞工身分證或居留證明影本、當次申請補貼期間薪資證明及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即可完成線上申請。

北分署說,本次僱用安定措施適用於「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等9個行業。於辦理期間與雇主協議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受僱勞工,即可申請薪資差額補貼;補貼按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的70%計算,每人每月最高1萬1,500元。

北分署提醒,薪資差額補貼申請期限為每次實施減班休息滿30日之次日起90日內,勞工可選擇逐月申請,或一次申請3個月;若一次申請3個月,申請期限以第1個月期滿日之次日起90日計算。另須注意,首次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須在115年10月31日前累計達30日,才符合申請資格;若於10月3日以後才首次實施減班休息,至10月31日止因未滿30日,將無法申領本項補貼。

北分署表示,勞工除可透過「僱用安定措施」申請薪資差額補貼外,於減班休息期間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相關職業訓練,還可合併請領訓練津貼,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1萬6,300元。民眾如欲進一步了解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申辦方式,可至「台灣就業通」僱用安定措施專區查詢,或撥打北分署諮詢專線(02)8995-6399分機1411、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777-88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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