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重劃區水體遭污染 新北環保局揪出兩建案重罰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環保局9日接獲民眾檢舉,指出土城重劃區永福段疑似出現水體污染情形,環保局隨即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兩處施工工地皆有逕流廢水管理不當,導致大量淤泥廢水流出場外污染水體,已依《水污染防治法》告發並命限期改善。

圖/稽查員與土紅色沉積之廠商確認污染範圍,並要求立即清除。(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圖/稽查員與土紅色沉積之廠商確認污染範圍,並要求立即清除。(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局長程大維指出,稽查人員第一時間抵達位於土城區永福段99至102地號的「新濠岳住宅大樓新建工程」,現場正進行連續壁施作;雖設有場內臨時溝,但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淤泥未妥善收集,含泥廢水自工地牆壁破損處滲漏,直接流出場外,嚴重影響周邊水體水質。

環保局表示,該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另因未依規定設置放流口告示牌,且未提出沉砂池定期清理及維護紀錄,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相關管理辦法規定,最高可再處600萬元罰鍰,除依法告發外,並要求業者限期完成改善。

此外,稽查人員同步追查附近地面水體出現「紅色污漬」的來源,循線發現污染斷點位於永福段54地號的「頂埔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施工單位稱,紅色沉積物為先前抽取地下水後殘留,環保局當場要求立即清理乾淨,並進一步查核相關水污染防治措施。

經查,該工地同樣未依規定設置放流口告示牌,且無沉砂池定期清理維護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10條規定;環保局依法告發並命其限期改善,最高可裁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

環保局強調,本次能即時揪出污染源,仰賴民眾通報與稽查人員迅速應變;土城重劃區目前為施工密集區,後續已將相關工地列為重點複查對象,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並加強巡查頻率,嚴防類似污染事件再度發生,全力守護周邊水體與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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