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2個月,提議在家里約會,被女友拒絕了

  讀者提問:我和她都是30歲,通過相親加了微信,從4.24聊到5.20第一次見面,晚上下班一起看了電影後告別。

  我喜歡上了她,開始努力追求,主動邀約,主動聊天,每個周末都見面,吃飯看電影逛公園。

  我倆都算是母胎單身,我對於戀愛的「經驗」全部來自電影電視,文學和秉性使然,我性格偏內向,話不多,但腦活動比較活躍。

  7.24我跟她表白了,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接著是8.14七夕節,送花送禮物,她也回贈了巧克力,我吻了她,看起來一切順利。

  我想光是吃飯看電影壓馬路還是有點過於相親化,想在某方家裡一起做飯,再打打遊戲,看看電視什麼的。

  不料她義正言辭地說「關係發展得太快了,還是一開始相親的節奏比較好」,言下之意,您應該比我更明白吧?

  我開始回顧相處的種種,因為她手心愛出汗,對牽手是拒絕的,對於其他肢體接觸,我也很注意分寸,除了七夕接吻再也沒有其他親密互動。

  她對我拋出的話題如果不感興趣,會直接了當地說不說沒有,終結話題。她說自己單身太久了,習慣了一個人,家是私密領地,不願共處,發展太快,壓力太大。

  我懵了,心想如果依然保持相親的節奏,一周兩次或者一次地吃飯聊天,能認清一個人更多嗎?貌似又回到了起點,搞不清楚她的心理狀態,我猜測她對我是不夠喜歡吧,還不夠讓她打開心扉……

  請大將軍解惑,不勝感激。

  將軍答:

  我一直不讚同「對方達不到我的預期,就是不喜歡我」的歸因方式,喜歡你就意味著什麼都要為你做嗎?

  上九天攬月,下九洋捉鱉,喜歡一個人就得變超人了?不但要有能力,還得有意願,否則就要被扣帽子「不喜歡不夠愛」,這簡直就是戀愛法西斯主義,無論男女。

  我能理解你女友不接受去家裡相處的邀請。對於不少人來說,家是非常私密的地方,只有非常親密的關係才願意邀請到家裡。

  雖然你們是男女朋友,但正式確定關係不過2個月,也許對她來說,確實沒有達到非常親密的程度。

  如果這對於她來說,是一個不舒服的方式,她有權拒絕,哪怕你們是戀人。

  在相對私密的環境裡,不排除兩個人會有更親密接觸的可能性,大家都是成年人,要說從男女朋友在家裡做飯打遊戲,不聯想到發生點什麼,不只是天真了,是蠢。

  對於男性常說「我就是去家裡做客,我保證什麼也不發生」這樣的話,我始終存疑,不是陰謀論腹誹男性目的不純,僅僅因為女性的確需要有安全意識,堅決杜絕非自願的性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所以,也不排除她現在還沒有做好跟你更親密接觸的準備,那乾脆回絕掉這種可能性,也是合理心態。

  總而言之,她有「性同意權」。不能說她現在不邀請你來家裡,或者還不想跟你更親密就是不夠喜歡你,這太武斷了。

  再加上她沒有戀愛經驗,對於戀人身份相處還需要適應和學習,這也是原因之一。

  關於日常約會,你覺得只是吃飯聊天無法認清一個人,所以你想去家裡相處。

  這個觀點,我同意的部分是「只吃飯聊天確實無法認清一個人」,所以才需要多相處,在吃飯聊天外找點其他的約會安排,不同意的部分是,「去家裡相處就能認清一個人」。

  在家裡相處可以看到有別於在外相處的一些面向,但畢竟不是直接同居,在家裡相處能「認清」對方的面向仍然有限,所以,以此作為你想跟女友在家裡相處的理由,不太站得住腳。

  其實你可以不必遮掩,直白地說你想跟女朋友更親密接觸、發生點什麼,這都無可厚非,你不必有「道德負擔」或「輿論壓力」。

  但正如你做好準備去發生點什麼,是很正常的,她沒準備好更進一步發生點什麼,也正常。

  兩個人可能不在一個節奏上,各有各的邊界,各有各的對關係的開放度,目前才戀愛2個月,不夠合拍還是正常。

  你要是不趕時間,不妨繼續相處試試,她需要時間放寬界限、打開自己。

  是否有她不喜歡你的可能性?當然有,但僅用提問裡的講述去下這個定論,還是有點冒失。

  關於對方是不是喜歡自己,說千道萬,仍然要遵從自己的感受。如果你就是感覺不到她喜歡你,就是認定她不夠喜歡你,那就分手,別勉強。

  畢竟戀愛是你自己談的,別人磕糖再甜,也彌補不了你心裡的苦,不是嗎?#普信男##戀愛#

  大將軍郭,北師大心理學碩士,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韓寒【ONE】人氣作者,著有圖書作品《對於自己你還是個陌生人》、《世界偏愛自愈自樂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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