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前夕柯文哲想赴日看兒東大博士畢典 北院駁回解除境管聲請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民眾黨創黨暨前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20250908(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柯文哲Facebook)台灣民眾黨創黨暨前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20250908(圖/資料照片,圖源:翻攝自柯文哲Facebook)

台灣民眾黨創黨暨前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陷京華城都更容積率案圖利疑雲、涉2024總統大選期間政治獻金作假帳與申報不實,相關案件將於3月26日進行一審宣判。不過近期傳出柯文哲想赴日本參加其長子的東京大學博士學位授予典禮,因此聲請於3月23日至3月25日解除出境、出海限制。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今(17)日以距離宣判日期過近,有逃亡之虞之羈押原因仍未消滅、未能具體有親自前往之確實絕對必要性…等原由,駁回柯文哲赴日聲請。

台北地方法院說明,聲請人以被告柯文哲欲出席其長子博士學位授予儀式,且身為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無藉短暫出國行程棄保潛逃之可能,為兼顧家庭人倫、人權保障及刑事程序之順利進行,聲請單次解除被告之出境、出海限制,准許被告於115年3月23日至同年月25日前往東京參與上開儀式,並據提出日本東京大學邀請函等為證。惟查:

1.觀諸該邀請函之內容,固列載被告之長子於2025年10月間完成於東京大學之博士學業,而將於2026年3月24日舉行學位授予典禮,故邀請家人前往參與等內容。然被告是否前往參與實非前開儀式能否如期舉行之要件,亦不因此將使被告之長子無法順利取得學位,自無法僅以被告具有聲請人所稱因親屬關係、父子情感而生身分上不可替代性,逕予認定被告有須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限制,親自到場參加前開儀式之必要。

2.被告就相關行程規劃、是否提出相應之擔保等均付之闕如,且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之返國日期為2026年3月25日,距離本案宣判日僅1日。復經本院徵詢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之意見,據覆略以:被告未提出能擔保避免逃亡之具體方案,與司法實務之通案作法未合,且亦未能敘明如何避免與共犯勾串,故衡酌目前訴訟進程,法院即將於115年3月26日宣判,考量司法實務通案處理類似情況之公平性,建請駁回被告之聲請等語。審酌限制出境、出海已屬刑事訴訟法所規範強制處分中對於人身自由、行動自由、遷徙自由干預較為輕微之手段,故於聲請人未能具體說明被告有親自前往之確實絕對必要性之情況下,自難率以此原因逕予認定有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

台北地方法院亦指出,該案先前裁定被告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之羈押原因仍未消滅,自該裁定作成以來亦無新事由足以變更本院先前所為限制出境、出海之決定,故聲請人以被告身為台灣民眾黨創黨主席,無藉短暫出國行程棄保潛逃之可能等主張,無礙於本院現時仍認有繼續對被告為限制出境、出海之認定。

因此綜上所述,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柯文哲赴日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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