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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了嗎?」
「有生育打算嗎?」
「還想再生一個嗎?」
以後招聘再遇到問你這樣的問題
請將下面這條消息給他們看:
九部門:招聘不得限定性別或性別優先
就在今早,
「招聘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的話題沖上微博熱搜第一,
引發廣泛關注和熱議!
最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衛生健康委、國資委、醫保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和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
《通知》稱,男女平等是大陸基本國策。當前大陸婦女就業情況總體較好,勞力參與率位居世界前列,但婦女就業依然面臨一些難題,尤其是招聘中就業性別歧視現象屢禁不止,對婦女就業帶來不利影響。為進一步規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規定,
依法禁止招聘環節中的就業性別歧視。
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力範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
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
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
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
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及各部門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帶頭遵法守法,堅決禁止就業性別歧視行為。
招聘時有性別歧視的,這樣罰!
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
如何監督和處罰呢?
如何舉報投訴呢?
《通知》中明確表示要這麼做:
強化人力資源市場監管
監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履行招聘信息發布審核義務,及時糾正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行為,確保發布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 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將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因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處罰等情況納入人力資源市場誠信記錄,依法實施失信懲戒。
建立聯合約談機制
暢通窗口來訪接待、12333、12338、12351熱線等管道,及時受理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舉報投訴。
被約談單位拒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後拒不改正的,依法進行查處,並通過媒體向社會曝光。
健全司法救濟機制
依法受理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起訴,設置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積極為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幫助,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法律援助。 積極為符合條件的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司法救助。
有網友點讚,又有網友擔心……
有網友為此點讚,
「這次做得讚」↓↓↓
但也有網友擔心
實際監督和執行起來難度不小↓↓↓
有網友建議,為消除就業歧視,
還可以讓男女都放相同類型和時長的假,
比如產假等↓↓↓
也有企業表示「冤枉」,
身為招聘者也很無奈↓↓↓
網友:
要樂觀看待這個問題↓↓↓
生不生孩子,關你什麼事?
職場里有很多所謂的「鄙視鏈」
關於女性與職場,
有這麼一個段子:
女性還沒生孩子,已經被打上「以後要請婚假和生兩個孩子產假的特大定時炸彈」的標籤;
生育一個孩子的女性,在職場會被貼上「這是個隨時生二孩定時炸彈」的標籤;
已經生完二孩的女性,職場上的標籤變成「沒有精力工作」。
但很多公司也表示有苦說不出。
最明顯的就是用人成本。
為什麼同等條件或者
差距不大的情況下選擇男生?
「比如你派人去銀行提現一筆數額較大的款項,如果是女生還要擔心她的安全問題,再派一個男生去保護。」
「員工入職三天就宣布懷孕,孕期幾乎沒正常工作,產假結束後就遞了辭職信。一年多時間里,她幾乎沒有為公司創造勞力價值,單位卻要照發薪水、照交社保。」
「以前,女性已婚已育的話,招聘時不會受性別影響,但現在就算是女性已經生育,企業也擔心她們生二孩。」
而對於個人而言,
如前面提到的「帶孕求職」,
是不是也應該理解用人單位的難處,
及時和用人單位做好溝通?
即使有相關規定的保護,
也應提前規劃好自己的職業發展道路!
對於以上規定和保障,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