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1
哪些情形算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的是,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殘或自殺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2 以下情形可視同工傷
①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②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③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3 不幸發生工傷怎麼辦?
1、及時就醫 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到工傷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的可先到就近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期間本人可能用人單位應及時到所住醫院工傷辦或醫保辦登記。 2、工傷認定 發生事故30日內,由用人單位向參保區縣人力社保局工傷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發生事故超過30日,所在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或近親屬以及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勞力能力鑒定 已認定為工傷,且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存在殘疾並影響勞力能力的,應當到所在區縣勞力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力能力初次鑒定(用人單位或職工均可申請)。 單位或個人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在收到初次鑒定結論15日內,可向市勞力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市勞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4、工傷待遇支付 經鑒定,因工傷達到一定傷殘等級的,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解除勞力關係時一次性待遇、死亡待遇等。 5、工傷待遇標準 待遇金額=基數×標準月數/比例/倍數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按照勞力能力鑒定結論確定的傷殘等級,由工傷基金按以下標準,對工傷職工給予一次性補助。 「本人薪水」指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的月平均參保繳費薪水。低於社平薪水60%的按社平的60%計算,高於社平薪水300%的按社平薪水300%計算(下面相同)。 2、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為1—4級的,由工傷基金按以下標準每月支付津貼。傷殘等級為5—6級,且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力關係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以下標準每月支付津貼。 3、解除勞力關係時一次性待遇 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為5—10級的,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解除勞力關係時,職工按以下標準獲得一次性補償,包含由工傷基金支付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由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傷殘等級為1—4級的,保留勞力關係,退出工作崗位,由工傷基金按前述標準每月支付津貼。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每減少1年,減少10%。 4、死亡待遇 工傷職工不幸死亡後,應由工傷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如有符合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還應給供養親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 5、生活護理費 工傷職工傷殘等級為1—4級並經過勞力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根據其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確定支付標準,由工傷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除上述主要待遇外,工傷職工按照規定還享有報銷治療費用、輔助器具費用、康復費用等待遇。 來源:重慶發布、今日頭條
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