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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社局發文,公布了五險一金上下限基數和平均薪水標準,很多公司都開始調基操作了。基數詳情參見:官方!2020北京五險一金基數公布,到手薪水又有重大變化
北京五險一金基數申報期限為2020年6月10日至7月25日,申報時間自對外開放日起至7月25日,全天開放(1-4號也開放)。
小夥伴們要抓緊這最後兩天時間啦,加上前不久北京五險一金合併申報的政策,不少HR這幾天為基數申報頭都炸了。在調基過程中,有很多關於基數調整、人數不匹配、申報流程、薪水核定和合規政策等方面的問題困擾,今天統一為大家解答。
問答劃重點
◆1.基數核定問題
Q2.社保和公積金的基數不一樣應該如何申報?
答:方法一:通過系統合併申報一個基數,後續再通過公積金平臺單獨調整公積金基數(僅有一次調整機會)。
方法二:社保採取線下申報,公積金可按需採取線上或線下申報。
需要注意:統一基數是日後的大趨勢。
Q3.公司員工薪水低於社保最低標準,核定申報社保基數會自動調整為最低基數,那公積金呢?是按實報的,還是按照社保最低基數呢?
答:社保基數和公積金基數應保持一致,公積金的下限是按照最低薪水或最低生活費,要注意:如果按2200在公積金系統上填報,個人是不扣費的。
Q4.公司2019年年終獎財務已經做了12月份的帳目裡,但實際發放的時間是2020年的1月份,需要計入2019年的社保基數嗎?
答:不用計入。社保是以自然年內實際發生為準,所以就要在2020年核定基數的時候再去計算到裡邊,同時還要注意合理性。
Q5.如果平均薪水為11000,按照10000申報基數可以嗎?
答:按照調基通知規定,應當按照11000申報基數。現階段,按照10000也是可以申報成功的,但是會面臨以下風險:①將來可能發生員工舉報沒有足額繳納的風險;②公司補繳1000元的社保差額;③公司需要繳納因此產生的滯納金。
Q6.社保是無論月平均薪水是多少,都按實際申報。如果公積金的月平均薪水是2200元,申報的時候可以按照2500元來申報嗎?
答:首先個人平均薪水應該只有一個,2200元是最低薪水,也是最低基數,而按照繳存比例12%計算,2500元是臨界值,所以申報是可以的。
Q7.合夥人制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拿分紅不拿薪水,以個體戶的形式按照經營所得報個稅,這種情況合夥人申報薪水應當按照什麼基數呢?
答:這種特殊情況可參考方法如下:按照一個基數(如:最低基數/平均薪水)申報,如果有關部門後續對公司進行追查,公司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解釋,闡明事務所的律師不是事務所的員工,簽訂的也不是勞力合同,但因為行業的特殊性,律師還必須參保,因此採用這種方式解決。
建議:可以參照分紅收入,或按照平均薪水申報,事務所因此產生的解釋成本會低一些。
人數不匹配問題
Q8.社保開戶的是張三李四,公積金開戶的是王五趙六,這樣可以在社保系統中合併申報嗎?
答:在人社合併申報是以社保的數據為準,社保和公積金系統中開戶的人員不一樣,合併申報後社保可以正常取數,公積金需要單獨申報。注意:應當人數一致。
Q9.如果社保人數小於公積金人數的話,就無法用合併申報了嗎?還是按以前的方式分別社保?
答:合併申報後公積金無法收到數據。可以按照以前的方式,社保通過線上申報(現在的合併申報方式)或線下申報,公積金通過線上或線下申報。
Q10.公積金人數大於社保人數是先進行五險一金申報再做跨年清冊嗎?
答:如果公積金人數大於社保人數,在五險一金合併申報的系統中是提報不上公積金數據的,社保和公積金可以採取分開申報(參照9題),可同步進行,不用考慮先後順序。
Q11.社保人數大於公積金人數怎麼辦?
答:首先,在線上合併申報時,公積金人數小於社保人數不影響申報數據的傳送,數據傳送到公積金中心也不會強制開立公積金帳戶,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在這次申報中開立公積金帳戶。其次,可以選擇社保和公積金全部採用線下申報的形式,或社保選擇線下申報,公積金選擇通過公積金平臺完成申報。
Q12.社保和公積金人數不一致,只能通過線下方式分別申報嗎?
答:不一定,需要對比社保和公積金人數哪一個多。如果社保人數大於公積金人數,可以直接通過線上申報,數據傳送到公積金中心,多出的人員不強制參加,但要注意,應該參加公積金。也可以採取線下的形式申報,但是有些區的社保是不接受線下申報的。
Q13.公司註冊地在北京,但是有部分員工通過代理機構在外地繳納社保,但是在北京繳稅,個稅人數和社保人數對不上這樣問題大嗎?需要做什麼解釋嗎?
答:目前,在北京納稅的情況,解釋成本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在北京隻繳納社保,而不在北京發薪納稅的,這種情況下解釋成本會高一些,尤其在7月5日新政策出臺。正常情況下,如果是通過第三方機構繳納非北京地區的,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社保繳納地是員工本人向公司提出的申請,可以通過第三方專業機構來代理。
流程問題
Q14.公積金需要先跨年清冊再增減員,社保需要完成人員變動後再申報基數。合併申報時,兩邊的邏輯關係正好相反。公司7月份剛好既涉及減員又涉及增員,公積金只能先做跨年清冊,那麼在系統中合併申報五險一金會不會出現沖突,會造成五險基數申報不成功嗎?
答:是不會沖突的。今年首次採用合併申報模式,申報完成後,社保是可以馬上查詢到申報結果,但公積金的申報結果需要等托收日以後才能查詢到,非托收企業需25日後才能查到。如果不成功的,可以單獨在公積金系統申報。公積金做完跨年清冊後,再進行增減員即可。
Q15.今年可以分開申報五險一金嗎?
答:可以的,今年的政策留了活口。但需要注意的是,分開申報主要採用線下辦理的形式。如果想採用系統實現分開申報,可以先在系統中合併申報,再通過公積金中心單獨調整公積金基數(僅有一次調整機會)。
Q16.公積金需要先做核定,在做7月份的增減員嗎?(社保是先做增減員,還是先做核定呢?)
答:建議先做增減員,再做基數申報。
Q17.申報社保基數是先做增減員,還是先申報基數呢?
答:建議先做增減員,然後再申報基數。因為基數申報的截止日期到7月25日,最好不要到最後一天在做申報,建議在20號左右,基本上公司的員工穩定了再做申報。
Q18.五險一金系統申報社保,公積金單獨申報可以嗎?因為公積金按照6月是緩繳狀態,這兩個系統單獨申報是否有先後申報順序?
答:社保系統申報後會把數據傳送到公積金中心,在公積金中心也可以進行單獨申報,最後公積金以單獨申報為準。非托收方式需要在6月完成繳納,才能進行合併申報,嚴格來講並沒有先後順序。
Q19.按照2019年實際薪水上傳申報後,系統裡能導出個人和單位扣款的金額嗎?
答:系統層面上,社保系統在每個月扣款後,是可以查詢到具體的扣款額度。實操層面上,只要確定算法公式,通過Excel就可以計算出,當然也可以關註51社保公眾號,通過社保計算器計算,輸入基數即可。
Q20.單位3-6月是公積金緩繳,這個月剛剛重新啟用了公積金網上托收,提交了補繳名單,補繳的款和7月正常托收款在7月一起會托收更划算,這樣會影響7月合併申報嗎?
答:會影響。如果是延繳和未繳納這種情況,非托收方式的沒有在6月份完成公積金繳納,7月不能進行合併申報。可以盡快繳存,然後單獨在公積金系統裡進行線上申報或去櫃臺進行線下申報。
Q21.社保用五險合一單機版報,公積金在公積金網上報,數據是不是就不會互相傳送的呢?
答:這個數據是否傳送,其實是系統之間的問題,系統之間數據傳送也是為了比對。數據比對是大趨勢,主要就是看這個數據是企業主動給,還是官方去主動查,如果是主動查的,還是可以拿到數據的。
Q22.公積金申請過補繳,在緩繳期把費用補繳上的話影響線上申報嗎?
答:非托收方式的如果是在6月完成,是不影響的。
Q23.公積金已經單獨在公積金系統裡申報,可以線下申報社保嗎?線下申報的數據會推送給稅務嗎?
答: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線下申報的數據是不會推送給稅務的,但如果是通過五險一金系統申報的,相幹數據會推送給稅務。
公積金問題
Q24.公司沒有公積金,合併申報有影響嗎?
答:在系統上合併申報後,數據會傳送到公積金中心,公積金中心在收到數據後不會強制要求開戶。
延伸點:1、合併申報後,公積金中心後臺是留存了公司繳納社保人數、社保基數等數據;2、目前來看公司將面臨一定的風險,但是從長遠來看合規才是公司發展的最佳選擇。
Q25.只有五險沒有一金的怎麼操作?還能網上申報嗎?
答:可以,公積金中心目前不會強制開戶或增員。但是可能會面臨補繳和處罰的風險。
Q26.沒有公積金現在需要先去開戶嗎?
答:按照北京的規定,成立公司後應當及時開戶。
Q27.公積金已經開戶了,但是是空戶,這次是否必須繳納公積金呢?
答:建議繳納,從趨勢來說公積金是必須要繳納的。現階段如果選擇不繳納,公司將面對的是公司員工舉報,以及舉報後補繳和處罰等風險。雖然目前社保和公積金是由各自的系統單獨征收,但是也會進行數據比對。
Q28.公積金被強制開戶了,但裡面的人員都減了,公積金中沒有人員可以直接在系統上調基嗎?
答:公積金人數小於社保人數的是可以直接在人社系統長進行調基的,數據傳送到公積金中心後,公積金中心是不會強制增員的。不繳納公積金可能會面臨罰款和補繳。
Q29.如果今年分開申報,公積金採用哪個呢?
答:公積金進行單獨申報的,以公積金單獨申報的數據為準。(依據政策如下)
Q30.先網上申報公積金,再合併申報五險一金,公積金採納在公積金網上申報的數據,不採納後者,請問這個的依據是什麼呢?
答:根據《關於合併申報2020年度「五險一金」繳費薪水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最後一條:「九、用人單位也可以登陸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http://gjj.beijing.gov.cn/)或住房公積金櫃臺單獨申報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費薪水。單獨申報的,以單獨申報的基數為準。住房公積金業務咨詢電話010-12329。」
Q31.公積金比例可以隨便改嗎?現在是最低5%。
答:公積金比例是在公司新開戶的時候,在5%-12%之間調整,也可以每年調整基數的時候同時調整一次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個家公司只能調整一個比例,每年可調整一次。補充:調整比例可以不用經過員工同意,但如果調到5%以下的,就必須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後才可以。
薪水核定問題
Q32.請問員工的差旅補貼,核算基數是否計入薪水總額?
答:差旅補貼是否計入的主要依據為,是否隨本人薪水一起支付的。隨薪水發放的部分,應當計入基數,通過發票進行報銷的部分,不需要計入。
Q33.薪水結構中包含工齡津貼、夥食津貼、保密津貼、高溫津貼、其他補貼項等,那麼在計算上年平均薪水時核定基數時,都要包含進去嗎?
答:如果這些津貼或補貼是隨著員工的薪水一同支付的,同時也繳納個稅的,則應當算作社保基數的。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的高溫津貼,如果不計入也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高溫津貼與工作環境相幹,並且國家有明確規定高溫津貼的標準。
Q34.五險一金批量申報系統導出的表格中月平均薪水欄填單位的基數可以嗎?還是必須填公司上年月平均薪水呢?
答:根據人社局和公積金中心發的通知中,申報基數的規則是按照2019年自然年度的本人月平均薪水作為繳費基數。
Q35.新員工在2019年7月中旬入職,7月發了半個月的薪水,那計算19年月平均薪水是7-12月薪水總額除以5.5嗎?
答: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核算月份是不能拆開,在核定平均薪水時,如果將7月納入核定,可按照員工的約定薪水核算,最後除以6;如果不把7月納入核定,則直接從8月計算,最後除以5,兩者數據對比,如果一致即可,不一致建議按照高的申報
Q36.2020年畢業生按照起薪當月薪水,那如果是2019年實習轉正的員工轉正當月含有實習津貼,應該如何計算呢?
答:邏輯上轉正實習生薪水應當按全月計算。但如有月中轉正的情況,在基數申報時同樣應當按照勞力合同上約定的薪水進行申報,實習期薪水是不計入社保基數的范疇,如果按照上年平均薪水,可以從轉正月開始計算。如果轉正月份包含實習津貼,也應當計入當月全月薪水。同時要兼顧合理性問題。
Q37.年終獎算到薪水裡面了,最後是除以13還除以12呢?
答:年終獎算到裡面後是除以12。
Q38.2019年1月發的是2018年12月份的薪水,1月份薪水是在2019年2月發,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計算平均薪水繳費基數呢?
答:計算平均薪水繳費基數時,所對應的是按照自然年1-12月應發的薪水。問題中描述的情況,應當以公司2月到次年1月期間發的薪水作為平均薪水繳費基數。
合規政策問題
Q39.只有社保和公積金,沒有個稅,申報有影響嗎?
答:沒有個稅可能是因為收入低於免征額,這種情況沒影響,如果是沒有申報個稅的,目前也不影響社保和公積金申報,個稅、社保和公積金系統目前還沒有聯網。
Q40.請問公積金的國管和市管是統一的嗎?
答:針對北京市的情況,現階段國管需要原路徑單獨申報,和市管不是相同的系統。
Q41.外地農民工五險已經上了,公積金需要上嗎?
答:北京地區已經不分農民工和城鎮職工了,統一稱為在職職工,所以應當繳納公積金。
Q42.殘疾人隻交了社保能合併申報嗎?申報後公積金中心就會有殘疾人資訊了嗎?
答:這個問題可以理解為,公積金人數小於社保人數的情況。是可以進行統一申報的,申報後,公積金中心不會強制給殘疾人開戶,但殘疾人的數據會同步到公積金中心的,公積金中心不會強制增員。
Q43.請問殘疾人是否必須繳納公積金?公司有幾個殘疾人之前隻上社保以及發薪。
答:殘疾人和正常員工是一樣的,是應當繳納公積金的。現階段每年申請殘保金減免時,暫時還沒有要求繳納公積金。
Q44.社保減免持續到12月份嗎?
答:對的。減免是持續到12月份,中小微企業三險(養老、失業和工傷)單位繳費部分免征到12月,大型企業三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到6月底,湖北省地區是大型企業三險免征到6月底。
Q45.社保基數和應發薪水不一致所將面臨的最嚴重的風險是什麼?會不會被納入黑名單、影響信用處罰?
答:社保基數來源於平均薪水,也就是說應當以員工本人上年的平均薪水作為社保基數。如果兩者不一致,導致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嚴重程度,還是要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分析。將來一旦被稽核,企業配合補繳的,企業隻面臨補繳金額和滯納金的風險;但如果企業不配合,除補繳金額和滯納金外,還會面臨處罰,甚至被納入到信用黑名單的風險。所以,企業可能面對的主要風險就是補繳社保費和滯納金。
Q46.如果員工當月25號入職,當月不給員工交社保和公積金,這樣違規嗎?
答:員工當月入職的,我們要按照社保法和公積金的規定來說,30天內應當給員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具有依附性,依附於員工的勞力關係,勞力關係的存續期內應當按期繳納社保。所以,不要被30天的期限局限了,員工25號入職,如果能繳納上社保的,就應當繳上;如果是因為當地社保系統的原因繳納不上的或本人原因的,就應當爭取下月補繳上或本人寫情況說明。
Q47.公司所有人都是按照最低社保繳納的,都沒有公積金,只有老板以最低社保和根據薪水2萬繳納公積金,這種情況調基時還可以是全員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社保,老板按2萬的薪水申報公積金嗎?
答:首先,現階段這樣申報是能申報成功的,一旦數據比對後,當社保基數和薪水個稅基數不一致時,會提示異常,公積金基數和社保基數不一致時,同樣也會提示異常。所以這種做法只是現階段可行,將來一旦進行數據比對,不一致的部分就會成為異常數據,公司也會面臨相幹的風險。
Q48.上年平均薪水需要和每位員工確認後再進行申報嗎?
答:這個做法很好,建議企業可以這麼操作。在核定完平均薪水後,讓每位員工簽字確認,然後企業再去申報。這個做法很好,也可以體現企業的合規意識。
Q49.如果員工社保在本單位繳納,公積金在另外單位繳納會有影響嗎?
答:嚴格來講,員工的社保和公積金應當由用人單位來繳納。問題中描述的情況會出現不匹配的問題,並且這種方式對用人單位是有用工風險的,建議匹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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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社保調基實戰攻略:算準薪水、把握申報時點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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