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審驗週期未審驗 男子駕駛報廢車上路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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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審驗周期未審驗  男子駕駛報廢車上路被查處

大小新聞客戶端2月23日訊(記者 孫朝軍 通訊員 德良 先媛 攝影報導)2月22日,一輛超過三個審驗周期未審驗、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在途經煙台市芝罘區環山路時,被交警支隊第一大隊民警查獲。該車駕駛員的駕駛證將被吊銷,車輛將被收繳並強制報廢。

據交警一大隊民警介紹,這輛號牌為魯F5***7的豐田小型汽車多次在轄區內行駛,因行駛路段位於轄區交界處且路口繁多,經幾次布控均未能成功攔截。22日早上,民警接到分控中心指令,該車又在環山路上出現,8時許,中隊民警在環山路與福山路路口處將嫌疑車輛攔停。執勤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的時候,該駕駛員非常冷靜地表示該車輛沒有行駛證,也沒有任何車輛的相關手續。經詢問得知,駕駛員用1萬元購買了該車輛,又花費2300元維修後便上路行駛,駕駛員知道購買時車輛已脫審,也曾去車管所審車,但沒有審下來。

經調查核實,該車登記日期為2010年7月,最後一次年審時間為2014年7月,由於連續三個審驗周期未審驗,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同時由於該駕駛員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民警對其開了現場處罰單並將車輛暫扣,下一步將對該車進行強制報廢。當聽說要吊銷駕駛證的時候,駕駛員有些不淡定了,並反復跟民警請求不要扣留駕駛證。根據交通法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醒各位車主,車輛一旦逾期未檢驗或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即被交管部門錄入稽查布控黑名單,駕駛員駕車上路,緝查布控系統將會在第一時間發出預警,相關部門會有針對性地精準攔檢,問題車輛想「漏網」可不容易。交警在此也提醒廣大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不要抱有僥幸心理,杜絕駕駛套牌、假牌、逾期未檢車輛等交通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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