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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對於中國房企來說一方面是催漲規模的利器,一方面又極易形成一把「刺喉之劍」。
2015—2016年市場寬鬆時期發行的地產公司債,在3年後的2019年逐步進入了兌付或回購期,因此房地產公司債的償還量自2018年開始逐漸走高。兌付高峰來臨,這恰恰是房企焦慮的事。
據Wind數據統計,房地產業今年累計近4193億元信用債將到期,每月均有百億元規模以上債務到期,其中2月、8至10月到期債務規模均超過400億元。根據監測報告,2019年房地產境內外債券還款總額相當於2018年兩倍多。
一份網上流傳的20家頭部房企待還債券金額,雖然在個別數據上與本文引用的Wind數據略有出入,但房企未來的償債壓力可見一斑帳單一目了然。
債務壓頂之下,「借新還舊」成為日常操作。4月,恒大地產集團成功發行200億元公司債券,這一發債數額足以令中小房企驚羨。當然,在這筆大額數字的背後,是恒大未來1年即將到期的300多億債券。
不出所料,恒大在發債說明書中,對於本次債券募集資金的運用計劃,就顯示為「擬用於償還到期或回售公司債券、支付公司債券利息」。恒大在募集說明書中表示,公司未來12個月內到期或回售的存續公司債券有5支,合計311.45億元,其中最近一筆到期的債券將近68億元,到期日為2019年7月8日。
「這種理由是可以得到審核機構的認可的。」業內人士指出。以恒大發行的200億元債券為例,在提交發債說明書不到兩日,恒大即得到了準予發行的批復。峰谷財經查詢,這樣的發債理由也出現在大多數房企公司債的募集說明書中,成為很多房企的統一說辭。
房地產企業募集資金原則上僅用於房建開發,不能作為土地款等其他用途。合法合規的使用募集資金的用途主要是三個領域:還貸、項目建設、補充流動資金。
峰谷財經了解到,如果一家發債企業在資金運用中提及,「擬用於某地塊建設項目」,那麼,對於這個項目的具體情況,一定要給出詳盡的闡釋,並且很有可能受到監管方面的進一步調查和質詢,之後,才會給出相關結果。相比之下,「借新還舊」似乎成為一種心照不宣的方式,能夠讓這支債券盡快過審,無論是對於發債企業還是對於監管方來說,都是一個合適正當且穩妥簡潔的理由。
如此想來,媒體隔一段時間就曝出「××房企××億元債券即將到期」的消息,每一次都驚心動魄,但對於一些房企來說,仿佛每次都能化險為夷,有驚無險。在這種飲鴆止渴的循環背後,企業和行業是否都將為此付出更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