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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局總局發布的《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文件,對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有關事項做了通知。
PART 1 減稅對象
本文來自 雪花新聞,本文標題:減稅降費後二手房交易能減多少稅? ,轉載請保留本聲明!
1、小規模企業(包括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
2、自然人(個人)
PART 2 二手房交易稅費變化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稅(不含證劵交易印花稅)減免征收50%的稅款。
PART 3 減稅降費後,二手房交易能減多少稅
購買一套未滿兩年的普通住宅,計稅價格為500萬元,則增值稅及附加的繳納額如下:
少繳納額為:5000000/(1+5%)(系數)*(5.6%-5.3%)=14286元
(單位:萬元)
PART 4 新政後,如何申請減稅
符合優惠政策的減稅對象,在申報相關稅費時,「是否適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優惠」欄選擇「是」,稅務系統將自動進行稅費減半處理。如【圖1】。
【圖1】
溫馨提示
1、執行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優惠政策;
3、一般納稅人(泛指規模較大、可以開具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的大公司)不在減免政策內;
4、涉及房產:國有產權住宅未滿兩年出售和非住宅出售產生的增值稅